综合客运枢纽智能化系统建设总体技术要求讲解了综合客运枢纽智能化系统的新版修订内容与技术要求,明确了在智能化系统功能、数据管理、设施设备以及系统性能等方面的规范。文件涵盖了系统的多项核心调整,如对图像监测与分析及客流监测等功能的具体规定进行了更新,并新增加了运力监测和载运工具停泊管理要求等内容。它详细阐述了电子购票、综合信息服务、协同联动支持等多个子系统的功能升级。能耗与环境运行的监测和应急资源、处置决策支持也获得了显著的技术调整。在设施设备层面,该文件不仅对检测精度、信息发布终端等方面进行优化,还加入了能耗与环境运行监测设备的新标准。此外,视频会议系统设备等也进行了相应的要求变更,确保整个系统在网络和通信方面的稳定性能。综合客运枢纽智能化系统建设总体技术要求适用于综合客运枢纽智能化系统的规划、设计以及施工、改建工程,覆盖了全国各大综合运输枢纽的相关项目实施,尤其是那些涉及到新建或现有枢纽升级改造的部门和机构。该标准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提供详细的指引和技术支持,在提升城市交通服务品质、优化交通枢纽效率、保障乘客出行安全方面起到重要作用。无论是从事交通枢纽建筑设计的企业,还是承担智能监控系统安装集成商都将从中获益。这份技术文件有助于推进中国综合客运枢纽领域的现代化水平,推动智慧城市建设发展,为相关部门在具体工作提供可参考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