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次前言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系统功能要求25 数据要求56 设施设备技术要求67 系统性能要求8JT/T 9802024前言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代替 JT/T 9802015综合客运枢纽智能化系统建设总体技术要求,与 JT/T 9802015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更改了总体要求(见 4.1,2015 年版的 4.1);更改了主要功能要求(见 4.2.1,2015 年版的 4.2.1);更改了图像监测与分析的部分功能要求(见 4.2.2,2015 年
2、版的 4.2.2);更改了客流监测与分析的功能要求(见 4.2.3,2015 年版的 4.2.3);增加了运力监测与分析功能要求(见 4.2.4);更改了载运工具监测与分析功能要求(见 4.2.5,2015 年版的 4.2.4);更改了设施设备运行监测与分析功能要求(见 4.2.6,2015 年版的 4.2.5);将“环境与能耗运行监测与分析”更改为“能耗与环境运行监测与分析”,更改了监测与分析功能要求(见 4.2.7,2015 年版的 4.2.6);更改了应急资源管理功能要求(见 4.3.3,2015 年版的 4.3.3);更改了应急处置决策支持功能要求(见 4.3.4,2015 年版的 4
3、.3.4);将“综合信息服务”更改为“电子购票服务及综合信息服务”,更改了服务功能要求(见 4.4,2015 年版的 4.4);将“信息交换共享与联动支持”更改为“协同联动支持”,更改了信息交换共享与联动支持功能要求(见 4.5,2015 年版的 4.5);更改了载运工具停泊管理要求(见 4.6,2015 年版的 4.6);将“综合运行信息管理”更改为“数据要求”,更改了数据管理的内容及功能要求(见第 5 章,2015 年版的 4.7);更改了设施设备技术要求总体要求(见 6.1,2015 年版的 6.1);更改了客流检测设备的检测精度要求(见 6.2.2,2015 年版的 6.2.2);增加
4、了能耗与环境运行监测设备要求(见 6.2.3);更改了动态信息发布终端要求(见 6.3,2015 年版的 6.3);将“监控中心设备”更改为“监控中心设备要求”(见 6.5,2015 年版的 6.5);将“显示大屏”更改为“监控大屏”(见 6.5.1,2015 年版的 6.5.1);更改了视频会议系统设备要求(见 6.5.2,2015 年版的 6.5.2);更改了监控中心要求(见 6.6.1,2015 年版的 6.6.1);更改了网络和通信要求(见 6.6.2,2015 年版的 6.6.2);更改了系统性能要求(见第 7 章,2015 年版的第 5 章)。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
5、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全国智能运输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68)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智慧交通发展中心(北京市机动车调控管理事务中心)、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中路高科交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海信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公联交通枢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执法保障中心、重庆城市综合交通枢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交通运行监测调度中心、北JT/T 9802024京市运输管理技术支持中心、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杜勇、李斌、张晓亮、刘冬梅、于
6、海涛、汪林、孙蕊、肖晖、王雯雯、吴蕾、黄建玲、刘杰、衡玉明、姜天晓、刘力力、张海林、廖惠敏、程娜、焦伟赟、张建苍、王海鹏、刘禹卿、王家川、刘浩、杨雪、杨新征、肖冉东、靳猷、周昕、李静、孙宇星、隋莉颖、柴娇龙、朱杰锐、包左军、乔国梁、赵琳、丁丽媛、骆林、郭宇奇、于帅、宋艳、王晶、裴光石、任冬亮。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2015 年首次发布为 JT/T 9802015;本次为第一次修订。JT/T 9802024综合客运枢纽智能化系统建设总体技术要求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综合客运枢纽智能化系统建设的功能要求、数据要求、设施设备技术要求和系统性能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综合客运枢纽智能化系统的规划、设计、新建、改建及工程验收。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4943.1 信息技术设备安全 第 1 部分:通用要求GB 8898 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 安全要求GB/T 15629.3 信息技术 系统间远程通信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