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新旧版对照)讲解了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的法律依据、适用范围、责任主体、机构设置、管理措施等内容。新版细则更加细化了防突工作的具体措施,强调了区域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的重要性,明确了煤矿企业在防突工作中的首要责任,并要求设立专门的防突机构,建立健全防突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细则还强调了突出预警机制的建立,以及在采掘生产和防突措施实施过程中发现突出预兆时应采取的措施。此外,细则要求突出矿井发生突出后必须立即停产,分析查找原因,并在强化综合防突措施、消除隐患后方可恢复生产。对于首次发生突出的非突出矿井,也必须立即停产,并按细则要求建立防突机构和管理制度,完善安全设施和生产系统,实施综合防突措施后才能恢复生产。细则还鼓励煤矿企业和科研单位研究、试验和推广新的防突技术和装备。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适用于煤矿企业、煤矿和有关单位的防突工作。具体包括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及其下属矿井,以及其他涉及煤与瓦斯突出防治的相关单位。该细则旨在指导这些单位制定和实施有效的防突措施,确保煤矿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细则特别强调了区域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的实施,适用于所有存在突出风险的煤矿,无论其规模大小或开采条件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