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矿井发生灾害事故时,灾区人员正确开展救灾和避灾,能有效地保证灾区人员的自身安全和控制灾情的扩大。大量事实证明,当矿井发生灾害事故后,矿工在万分危急的情况下,依靠自己的智慧和力量,积极、正确地采取救灾、自救、互救措施,是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的重要环节。发生事故时现场人员的行动原则及时报告灾情发生灾变事故后,事故地点附近的人员应尽量了解或判断事故性质、地点和灾害程度,并迅速地利用最近处的电话或其他方式向矿调度室汇报,并迅速向事故可能波及的区域发出警报,使其他工作人员尽快知道灾情。在汇报灾情时,要将看到的异常现象(火烟、飞尘等)、听到的异常声响、感觉到的异常冲击如实汇报,不能凭主观想象判定事故性质
2、,以免给领导造成错觉,影响救灾。积极抢救灾害事故发生后,处于灾区内以及受威胁区域的人员,应沉着冷静。根据灾情和现场条件,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积极有效方法和措施,及时投入现场抢救,将事故消灭于初起阶段或控制在最小范围,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在抢救时必须保持统一的指挥和严密的组织,严禁冒险蛮干和惊慌失措,严禁各行其事和单独行动;要采取防止灾区条件恶化和保障救灾人员安全的措施,特别要提高警惕,避免中毒、窒息、爆炸、触电、二次突出、顶帮二次垮落等再生事故的发生。安全撤离当受灾现场不具备事故抢救的条件,或可能危及人员的安全时,应由在场负责人或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领,根据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3、中规定的撤退路线和当时当地的实际情况,尽量选择安全条件最好、距离最短的路线,迅速撤离危险区域。在撤退时,要服从领导,听众指挥,根据灾情使用防护用品和器具;遇有溜煤眼、积水区、垮落区等危险地段,应探明情况,谨慎通过。灾区人员撤出路线选择的正确与否决定了自救的成败。妥善避灾如无法撤退(通路被冒顶阻塞、在自救器有效工作时间内不能到达安全地点等)时,应迅速进入预先筑好的或就近地点快速建筑的临时避难硐室,妥善避灾,等待矿山救护队的援救,切忌盲动。事故现场实例表明:遇险人员在采取合适的自救措施后,是能够坚持较长时间而遇救的。例如:1983 年 1 月 23 某矿掘进巷道发生火灾后,除 3 名工人及时冲出火
4、源脱离危险外,还有 23 名工人被堵在灾区里面。他们迅速撤退到平巷迎头,并用竹笆、风筒很快建造了一道临时密闭,又在这个密闭内 8 米处,用溜槽、工作服、竹笆、风筒等物建造了更严密的第二道临时密闭。然后,派一个人在密闭附近监视,其他人员躺下休息。5 小时后,由救护队救出。相反,如果自救措施不当,则可能造成死亡。例如:1961 年某矿井下配电室发生火灾,53 名遇险人员中有 45 人所处的地点、环境相近似,但是在事故发生 18 小时后,只有 18 人还活着。现场勘察和被救人员介绍表明:凡避难位置较高的均死亡,位置较低的绝大部分人保存了生命;俯卧在底板上并用沾水毛巾堵住嘴的人保住了生命;与此相反,特
5、别是迎着烟雾方向的人均死亡;事故发生后,恐慌乱跑、大哭大叫的人大部分死亡。利用自救器和避难硐室自救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在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附近、爆破时撤离人员集中地点必须设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并设置有供给压缩空气设施的避难硐室。自救器当井下发生火灾、爆炸、煤和瓦斯突出等事故时,应及时使用自救器自救。对流动性较大,可能会遇到各灾害威胁的人员以及在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或突出区域的采掘工作面和瓦斯矿井的掘进工作面的人员应选用隔离式自救器;其他情况下,一般可选用过滤式自救器。注意事项:在井下工作,当发现有火灾或瓦斯爆炸现象时,必须立即佩用自救器,撤离现场。佩用自救器时,当空气中
6、一氧化碳浓度达到或超过 0.5%,吸气时会有些干、热的感觉,这是自救器有效工作的正常现象。必须佩用到安全地带,方能取下自救器,切不可因干、热感觉而取下。佩用自救器撤离时,要求匀速行走,保持呼吸均匀。禁止狂奔和取下鼻夹、口具或通过口具讲话。在佩用自救器时,因外壳碰瘪,不能取出过滤罐,则带头外壳也能呼吸。为了减轻牙齿的负荷可以用手托住罐体。平时要避免摔落、碰撞自救器,也不许当坐垫用,防止漏气失效。使用化学自救器撤离灾区时若感到吸气不足,应放慢脚步,做长呼吸,待气量充足时再快步行走。使用压缩氧自救器时,高压氧气瓶储装有 20 兆帕的氧气,携带过程中要防止撞击磕碰,或当坐垫使用;携带过程中严禁开启扳把。避难硐室避难硐室是供矿工在遇到事故无法撤退而躲避待救的设施。在避难硐室内避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进入避难硐室前,应在硐室外留有衣物、矿灯等明显标志,以便救护队发现。待救时应保持安静,不急躁,尽量俯卧于巷道底部,以保持精力、减少氧气消耗,并避免吸入更多的有毒气体。硐室内只留一盏矿灯照明,其于矿灯全部关闭,以备再次撤退时使用。间断敲打铁器或岩石等发出呼救信号。全体避灾人员要团结互助、坚定信心。被水堵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