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过氧化苯甲酰爆炸事故的教训和启示在河南曾发生过两起过氧化苯甲酰爆炸事故,一次在许昌制药厂,造成死亡 4 人,重伤一人,轻伤 2 人。一次在郑州的一家食品添加剂厂,导致 27 人死亡,33 人受伤,3700 多平方米的建筑夷为平地。把这两起事故联系起来看,它给人们的启示有如下两点,一是由于行业所限,信息渠道不畅,尽管近在咫尺,也没能很好吸取教训,避免同类事故发生;二是因专业所限,对生产工艺和产品危险性的无知导致事故。1两起事故的经过两厂产品的主要成分都是过氧化苯甲酰,属甲类易燃易爆物质,遇明火、摩擦、撞击会发生爆炸。其原料之一过氧化氢(H202,俗称双氧水)也属甲类易燃易爆物质。许昌制药厂的爆炸
2、发生在 1991 年 12 月 6 日下午 2 时 15 分,该厂一分厂干燥器内的过氧化苯甲酰发生化学分解强力爆炸,死亡 4 人,重伤一人,轻伤 2 人。这个厂的最终产品是用于对面粉进行改良的增白剂,因主要配人药品过氧化苯甲酰是危险化学物品,为避免外购运输中发生危险,便自己生产。但生产过氧化苯甲酰的原料是苯甲酰氯和双氧水,这些原料也如同过氧化苯甲酰一样,是危险化学品。尽管自己生产,免除了外购过氧化苯甲酰的运输危险,但双氧水的运输危险仍然存在,而且使生产最终产品多了若干个危险环节。这显然是为了安全的不安全决策。出事前两天,也就是 1991 年 12 月 4 日 8 时,工艺车间干燥器烘干第五批过
3、氧化苯甲酰 105 千克。按工艺要求,需干燥 8 个小时,至下午停机。化验室取样分析后认为,含量不合格,需再次干燥。次日9 时,将不合格的过氧化苯甲酰装进干燥器再次干燥。不料全天停电,没法启动干燥器。6 日上午 8 时,当班干燥工马某对干燥器进行检查后,由干燥工苗某和化验工胡某同去锅炉房通知司炉工杨某送热气,又到制冷房通知王某开真空,后胡苗二人回到干燥房。9 时左右,张某喊胡某去化验。下午 2 时停抽真空,在停抽真空后 15 分左右,干燥器内的干燥物过氧化苯甲酰发生化学爆炸,共炸毁车间上下两层 5间、粉碎机 1 台、干燥器 1 台,固定干燥器内蒸汽排管在屋内向南移动约 3 米,外壳撞到北墙飞出
4、 8.5 米左右,楼房倒塌,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一年半以后,郑州又发生同样物质的爆炸,而死亡人数却是前一次的近 7 倍。1993 年 6 月 26 日,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一家食品添加剂厂的 7 吨多过氧化苯甲酰发生爆炸,导致 27 人死亡,33 人受伤。爆炸发生在 16 时 15 分左右,随着一声巨响,一股黑烟夹着火球腾空而起,在空中形成一团黑色的蘑菇云,猛烈的气浪和冲击波冲倒了厂房和院墙,随即被气浪掀起的砖头瓦块以及遇难者残肢断腿从天而降,浓烟散尽、尘土落定后,3700 多平方米的建筑已成平地,相邻的企业也因此受灾。幸存的员工们望着这一片废墟惊呆了,他们在现场找到 27 名遇难者的残骸,其中
5、有订货的客户、该厂的厂长,还救起了 33 名伤员。27 名遇难者中年龄最大的 62 岁,最小的 18 岁。其中有 5 位青年农民,他们头一天来厂干活,就遭此横祸,可谓惨不忍睹。2事故的直接原因分析许昌制药厂过氧化苯甲酰爆炸前,第一分蒸汽阀门没关,第二分蒸汽阀门差一圈没关严,显示第二分蒸汽阀门进汽量的压力是 01兆帕。据此判断,干燥工马某、苗某没有按照干燥器安全操作法要求“在停机抽真空之前,应提前一个小时关闭蒸汽”的规定执行。在没有关严两道蒸汽阀门的情况下,下午两点通知停抽真空,造成停抽后干燥器内温度急剧上升致使过氧化苯甲酰因过热引起剧烈分解而发生爆炸。该厂在试生产前对其工艺设计、生产设备、操作
6、规程等未按化学危险品规定报经安全管理部门鉴定验收。该厂用的干燥器是仿照许昌制药厂的干燥器自制的。该干燥器适用于干燥一般物品,干燥化学危险物品过氧化苯甲酰就不适用。郑州食品添加剂厂爆炸的表层原因有三点。该厂的本质安全条件极差,厂房设计弊端多,工艺设计不完善,厂房布局不合理。该厂的生活区、一般生产区和危险品生产区没有按要求划分,厨房就设在厂内。该厂项目的施工图纸不按规定,工艺文件也不齐全,安全生产的内容几乎为零;同时一些生产设备的选型也存在问题,在事故发生前,一些设备在生产过程中已经发生燃烧,另外在厂房施工中任意更改图纸,降低防爆标准,厂内也找不到消防设施。这些严重的隐患说明有关领导的安全意识是极为淡漠的。安全管理混乱。该厂既没人负责安全生产,也没有安全管理制度,更没有对职工进行过任何安全培训教育。仓库内安全管理混乱,混存混放的现象十分严重。人员随便出入,更严重的是仓库与办公室混用,而且对职工随便吸烟无任何限制。上述问题反映出有关领导对安全生产麻木不仁,职工的安全素质极差。正如郑州市的一位领导所言,这次爆炸今天不发生,明天也会发生。为了获取高额利润,竟然不顾厂内存在严重隐患,组织大批量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