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讲解了为确保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而制定的详细管理规定。该规定涵盖了大型起重机械的设计、制造、购置、使用、保养、维修、检查、检验等多个方面。具体而言,规定明确了新购和在用的大型起重机械必须具备设计许可证、制造许可证和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合格证书。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起重机械,必须经认可的检验部门鉴定后才能使用。使用单位需根据技术资料制定安全操作和保养制度,并组织学习。起重机械的使用遵循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专业维修的原则,机械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技术指导。使用单位的负责人对起重机械的完好、可靠、安全负全面责任,并实行定人、定机、定岗位制度。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操作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同时,规定强调了定期检查的重要性,包括班前日常检查、经常性检查和年度全面检查,确保起重机的各项技术性能和安全保护装置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适用于电力建设施工企业的大型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主要涉及起重量在30吨以上的塔式起重机、门座式起重机、铁路式起重机、履带式起重机、轮胎式起重机、汽车式起重机和龙门式起重机。其他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可以参照执行。该规定旨在通过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确保大型起重机械在电力建设施工中的安全使用,减少事故风险,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