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监察导则AQT4234-2014讲解了职业病危害监察工作的基本依据、范围与方式。这一标准确立了职业健康领域内,有关职业病危害监管的系统框架和工作原则,对用人单位实施日常监管,各级卫生部门及第三方安全评估机构执行监督检查提供了明确指引。文件涵盖了包括粉尘环境作业、放射性作业以及其他存在化学物质暴露风险的工作岗位在内的多种具有较高职业危害风险的行业类型,在描述监察工作的开展程序时强调了准备过程的细致要求、实际操作阶段中对于现场检测设备选择的专业性以及结果反馈环节透明性和及时性的必要保障,并提出需要重视员工健康监测档案管理机制,保证个人健康信息追踪连贯,确保职业健康检查频率科学合理,且明确了相关单位在职业病防范教育方面应该积极承担的社会责任。职业病危害监察导则AQT4234-2014适用于全国各地各类有雇佣劳动者的企事业单位尤其是那些涉及到特定危害因素例如矿尘污染、工业毒物超标或放射线泄漏等高危作业场合的企业管理层,它能够帮助他们建立规范完善的职业健康管理措施,同时适合参与职业健康维护的专业技术服务公司如职业病防治院所,还有地方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参考利用以加强对辖区内职业病预防与控制的统筹规划与监督检查职能履行。该导则对于提高全社会职业病防范意识和能力发挥了积极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