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住房危险性鉴定标准JGJT363-2014讲解了农村地区自建的一层和二层住房结构的危险性鉴定方法和标准。该标准明确指出其适用范围为农村地区的既有低层住房,而不适用于处于高温、高湿、强震、腐蚀等特殊环境的农村住房以及构筑物的鉴定。此外,该标准强调,在进行农村住房危险性鉴定时,除了遵循本标准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规定。农村住房危险性鉴定标准JGJT363-2014适用于农村地区自建的一层和二层住房的危险性鉴定工作,主要针对普通环境下的住房,不适用于特殊环境条件下的住房及构筑物。该标准为农村住房的安全评估提供了科学依据,适用于相关技术人员、建筑工程师、房屋安全管理人员以及政府相关部门在进行农村住房安全检查和评估时参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