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讲师:安全资料网,日期:2024年1月,安全生产必备基础理论知识,适用于安全管理人员自我提升和学习,安全管理人员的自我修养,前 言,1.为提升全民安全意识,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良好安全生产氛围,海晏特整理本课件,与各位同仁共筑安全防线。2.生活如潮,生命珍贵,面对匆匆来临的每一天;我们别无选择,唯有用心去做,用我们的参与换来安宁;在幸与不幸之间,为生活筑起一道厚重的屏障,这就是对安全工作永远不变的初衷,同时也渴望引起你的共识。,目录/Contents,第一部分,法律法规,第二部分,第三部分,第四部分,第五部分,第六部分,安全理论,安全常识,消防安全,用电安全,其他安全,PART01,法
2、律法规,第一部分,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消防安全方针:预防为主,防消结合。职业病防治方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三管三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调查的原则:“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安全生产三同时: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事故等级: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第一部分,法律法规
3、,安全生产责任制:生产经营单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新安法第22条)。为什么要进行安全培训: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持证上岗: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
4、格,方可上岗作业。安全生产机制: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第一部分,法律法规,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三)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
5、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第一部分,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二)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五)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六)组织制定并实施
6、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第一部分,法律法规,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一部分,法律法规,视同为工伤的情形:(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应急预案演练频次:生产经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