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网共建电力便民服务示范点评价规范讲解了滨州市“村网共建”电力便民服务示范点在设立、运行及评价中的具体要求和方法。该文件阐述了评价对象应为区县内电力便民服务点,且规定每年进行一次评价,获评的示范点需每五年接受一次复审,如未能按时参与或不合格则取消资格。评价工作须严格遵守客观公正、科学严谨与全面准确三项原则,通过多阶段流程完成,包括但不限于材料审核与现场检查。文中明确列出了示范点必备条件,确保“村网共建”的体系建立、场地安排、安全管理等方面均达到标准,并从体系建设、服务质量、监督检查等多个维度展开综合评价。最终得分满分为110分,只有达到105分以上才能被评为正式的示范点。村网共建电力便民服务示范点评价规范适用于指导及监督滨州市行政区域内部涉及“村网共建”的电力便民服务机构。无论是新成立的服务站点还是已授牌运营但需要接受复审的示范点,均可依据此标准开展自检或官方评审活动。其目的不仅是为提升各基层供电服务机构的工作质量和效率,更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农村地区电力服务的安全性与便捷性。因此,在相关政府部门的支持下,这份地方标准对于促进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滨州供电公司同地方政府间的协作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