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专题培训,汇报人:,汇报日期:,新安全生产法第三条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这次修改安全生产法的一大亮点就是进一步压实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全员安全责任制,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员工都不同程度直接或间接影响安全生产。安全生产人人都是主角,没有旁观者。这次修改新增全员安全责任制的规定,就是要把生产经营单位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调动起来,形成人人关心安全生产、人人提升安全素质、
2、人人做好安全生产的局面,从而整体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时代已经到来,案例一,某企业一员工在两个班组交接班时清洗纵剪机张力辊轴。因其班长有急事先行离开,其口头委托接班班长帮忙监护一下,但该班班长认为清洗员工不是自己班的不愿意管。该员工最终独自在清洗纵剪机张力辊轴时,未按照规定要求提升上辊轴,违规用钢套压住内运转开关,右手直接用抹布擦拭运行中的辊轴,导致右手臂被带入机器上下辊轴间,造成右手臂截肢。,事故原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班长没有履行监管职责,安全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1,2,3,“8.12”天津港爆炸,2015 年 8 月 12 日,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港的瑞海国际物流有
3、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发生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事故造成 165 人遇难(公安现役消防人员24 人、天津港消防人员 75 人、公安民警 11 人,事故企业、周边企业员工和周边居民 55 人),8 人失踪,798 人受伤住院治疗;304 幢建筑物、12428 辆商品汽车、7533 个集装箱受损。已核定直接经济损失68.66 亿元人民币,其他损失尚需最终核定。,案例二,硝化棉(C12H16N4O18)为白色或微黄色棉絮状物,易燃且具有爆炸性,化学稳定性较差,常温下能缓慢分解并放热,超过40时会加速分解,放出的热量如不能及时散失,会造成硝化棉温升加剧,达到180时能发生自燃。,起火原因
4、,第一次爆炸,硝酸铵(在常温下稳定,但在高温、高压和有还原剂存在的情况下会发生爆炸;在110开始分解,230以上时分解加速,400以上时剧烈分解、发生爆炸)集装箱。随着温度持续升高,硝酸铵分解速度不断加快,达到其爆炸温度(实验证明,硝化棉燃烧半小时后达到1000以上,大大超过硝酸铵的分解温度)。随即发生第一次爆炸,爆炸能量约为15吨TNT当量,第二次爆炸,距第一次爆炸点西北方向约 20 米处,有多个装有硝酸铵、硝酸钾、硝酸钙、甲醇钠、金属镁、金属钙、硅钙、硫化钠等氧化剂、易燃固体和腐蚀品的集装箱。受到南侧集装箱火焰蔓延作用以及第一次爆炸冲击波影响,随即发生第二次爆炸,爆炸的能量约为430吨TN
5、T当量。,事故应急救援处置情况,(一)爆炸前灭火救援处置情况,8月12日22时52分,天津市公安消防总队119指挥中心也接到群众报警。22时56分,天津港公安局消防四大队首先到场,指挥员侦查发现瑞海公司运抵区南侧一垛集装箱火势猛烈,且通道被集装箱堵塞,消防车无法靠近灭火。指挥员向瑞海公司现场工作人员询问具体起火物质,但现场工作人员均不知情。随后,组织现场吊车清理被集装箱占用的消防通道,以便消防车靠近灭火,但未果。,共动员现场救援处置的人员达1.6万多人,动用装备、车辆2000多台,其中解放军 2207人,339台装备;武警部队2368人,181台装备;公安消防部队1728人,195部消防车;公
6、安其他警种2307人;安全监管部门危险化学品处置专业人员243人;天津市和其他省区市防爆、防化、防疫、灭火、医疗、环保等方面专家938人。,(二)爆炸后现场救援处置情况,事故应急救援处置情况,从上至下安全意识的缺失,安全管理的忽略,安全培训的缺失,未建立安全应急预案,未进行演练,事故背后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于学伟,瑞海公司董事长。(死缓),董社轩,只峰,尚庆森,郭向滨,宋齐,曹海军,瑞海公司副董事长兼执行董事。(无期),瑞海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无期),瑞海公司副总经理。(18年),瑞海公司副总经理。(18年),瑞海公司安保部部长。(15年),瑞海公司财务总监。(8年),2015年9月21日逮捕瑞海公司13人,2016年11月9日宣判,2015年9月21日逮捕瑞海公司13人,2016年11月9日宣判,李亮,刘振国,田旺,周志刚,李雅翔,杨默,任瑞海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董事。(3.5年),瑞海公司副总经理。(10年),曾任瑞海公司副总经理。(4年),瑞海公司操作部业务员。(3年),瑞海公司出口装箱部副经理。(5年),曾任瑞海公司办公室主任。(4年),我们企业有这样的安全问题吗,推卸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