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一切事故皆可避免,PART 01,认清职责,主要负责人的职责,5,7,6,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组织制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1,2,4,3,主要负责人职责,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安全管理员的职责,行政责任,行政责任,行政责任,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等
2、此处略,刑事风险,1,2,3,4,5,6,7,8,9,成立事故调查组安全监管局、公安局、监察局、工会等部门及专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复,根据批复过的调查报告中对事故及相关人员的处理建议确定是否行转刑。(确定责任的国家级依据是安法第18主要负责人的职责,第22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各地可能在地方性法规、规章这些里对这些职责有所延伸),刑事案件受理,10,11,12,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决,事故调查,事故发生,形成事故报告,刑事案件调查,法院审理,排除故意杀人这样的刑事可能,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被判刑的流程,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什么罪呢,安全生产领域内涉及的刑事犯罪,让我们一起了解和知道安全
3、生产领域中涉及的刑事犯罪,二,刑法,13,和我们关系较大的安全刑事罪有,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消防责任事故罪,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备注:重大飞行事故罪、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本文不作说明,现实危险犯罪-危险作业罪,重大责任事故罪,14,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违法行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造成后果,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罚条款,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15,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强令
4、违章冒险作业罪】,违法行为,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造成后果,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罚条款,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危险作业罪,16,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危险作业罪】,违法行为,造成后果,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罚条款,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
5、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二)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的;(三)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现实危险犯罪是指未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但存在有现实危险的“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这与本条第二款“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是有明显区别的。前者为未发生,但有现实危险的;后者是已发生或已造成的。这是我国刑法第一次对未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未造成其它严重
6、后果,但有现实危险的违法行为提出追究刑事责任。过去我们常见的“关闭”、“破坏”、“篡改”、“隐瞒”、“销毁”以及“拒不执行”、“擅自”活动等违法行为,将不再只是行政处罚,或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杭州市首例涉嫌危险作业罪案 2021年3月8日上午,杭州市萧山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浙江华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仓库里堆放了大量危化品,经现场清点,内有满瓶二氧化碳、氧气、乙炔、混合气体、氮气等气瓶共计176瓶。更令人感到后怕的是,该仓库紧邻公司员工宿舍楼搭设,宿舍楼里还住着数十个工人,一旦发生爆炸,后果不堪设想。企业负责人,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19,第一百三十五条【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违法行为,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造成后果,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罚条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危险物品肇事罪,20,第一百三十六条【危险物品肇事罪】,违法行为,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造成后果,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