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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气罐的安全管理规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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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338655 上传时间:2024-07-04 格式:PDF 页数:18 大小:624.28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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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液化气瓶使用的安全规定液化气瓶使用的安全规定液化石油气以其清洁卫生和方便的特点而被广泛使用,但由于液化石油气具有易燃、易爆、有毒的性质,加上瓶体本身承受较高压力,使用不当,容易发生 安全检查事故。为保证我处餐厅用气安全,使用液化气瓶严格遵守以下安全规定:1、应使用有制造许可证企业的合格产品,不使用超期未检的气瓶。2、民用气瓶,自制造之日起,前三次检验周期为4 年,第四次为三年。使用期超过15 年的气瓶,不予检验,按报废处理,依法予以销毁。3、使用者必须到已办理充装注册的单位或经销注册的单位购气。装有液化石油气的气瓶,运输距离不得超过 50 公里。4、气瓶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必须按使用说明

2、书要求使用气瓶,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气瓶禁止使用。5、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明火,应保证气瓶瓶体干燥。6、气瓶立放时,应采取防止倾倒的措施。最专业的安全生产管理-风险世界网7、夏季应防止曝晒。8、严禁敲打、碰撞气瓶。9、严禁在气瓶上电焊引弧。10、严禁用温度高于 40的热源给气瓶加热。11、液化石油气用户及经销者,严禁将气瓶内的气体向其次气瓶倒装,或直接由罐车对气瓶进行充装,严禁自处理气瓶内的残液。12、气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对气瓶进行挖补、焊接修理。13、严禁擅自更改气瓶的铅印和颜色标记。鞍山市公共场所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管理办法【颁布单位】鞍山市人民政府【颁布日期】19981209【实

3、施日期】19981209鞍山市公共场所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管理办法业经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七日市政府第十二届三十五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施行。【章名】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公共场所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管理工作,保证钢瓶安全使用,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稳定,根据国务院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和辽宁省民用液化石油气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在餐饮、娱乐等公共场所及企事业单位使用民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以下简称公共场所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第三条 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运输和使用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和本办法的要求。第四条 市公用事业行政管理部门是液化

4、石油气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劳动部门负责公共场所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安全监察;公安、交通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公共场所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管理工作。【章名】第二章 充装管理第五条 充装单位必须持有省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的充装注册登记证和省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燃气企业资质证书。第六条 充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公用事业、劳动部门组织培训,持证上岗。第七条 充装单位必须向其用户提供充装液化石油气登记卡,钢瓶充装后应粘贴准用证,实行一瓶一卡、一瓶一证制,卡证相符。登记卡和准用证由市公用事业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分别发放。充装单位凭登记卡供气。每次充装后,充装单位应如实填写登记卡与准用证上各项内容。第八条 充装单位要

5、认真填写充装记录,各责任人员要按规定在充装记录上签字。第九条 充装单位不得为不合格、超期使用、无登记卡和准用证的钢瓶充气。充装单位负责将超检验期钢瓶送到具有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资格的检验单位检验。第十条 换瓶点须经市公用事业部门会同劳动、公安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经营。【章名】第三章 运输管理第十一条 运输液化石油气钢瓶的车辆须经市公用事业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并到劳动、交通和公安部门办理有关准运手续后,方可从事运输业务。第十二条 运输车辆应悬挂危险品标志,并按要求配备与安全有关的灭火器材等工具。第十三条 不得在交通高峰时间运输液化石油气钢瓶;应避免在人口稠密地区、重要办公机关和有明火的场所停靠;中途

6、停靠时,驾驶员和押运员不得同时离开;装载钢瓶的运输车辆不得在居民区、机关、停车场停放和存放;严禁无关人员搭乘;严禁与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同车运输。第十四条 钢瓶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卧放和倒置。第十五条 司机和押运员应经劳动和公用事业部门进行液化石油气专项技术培训、考核并取得资格证后,方可从事运输和押运工作。第十六条 运输前,运输者应对照登记卡,对钢瓶进行认真检查,确认钢瓶符合要求,并在登记卡上签字后,方可运输。运输时,运输者应携带所运输钢瓶的登记卡。严禁运输装有液化气的不合格、超检验期、无登记卡和准用证的钢瓶。【章名】第四章 使用管理第十七条 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的餐饮、娱乐等公共场所及企事业单位,应向劳动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公共场所液化石油气钢瓶使用许可证后,方准使用。街头摊点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应向劳动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公共场所液化石油气钢瓶临时使用许可证。第十八条 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的餐饮、娱乐等公共场所及企事业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钢瓶安全工作,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认真执行。第十九条 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的餐饮、娱乐等公共场所及企事业单位,应将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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