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利 部基本建设总局电 力工业 部 水 力发 电建 设 总局施工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十六册柴 油 发 电 机 组S L J J 1 一 1 6-8 1 DL J S 2-1 6-8 18 0 8水 利 川 电 卷管 理水 利 部 基 本 建 设 总 局电力工业部水力发 电建设总局关于颁发部分施工机械安全技术 操作规程的通知(8 1)水基机字第 0 6 8 号(8 1)水电械字第 2 6 2 号 随着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化水平的逐步提高,各单位拥有的机械设备数量不断增加,品种越来越多。为了正确地使用机械,做到安全生产,我们组织所属各单位的部分机电技术人员,对现阶段水利、水电系统中一些主要常用
2、的 5 1 种机型的施工机械按机种编制了单斗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潜孔式钻机、凿岩台车、汽车式起重机和轮胎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缆索起重机、汽车、内燃机车、采砂船、混凝土拌和楼、混凝土输送泵、空气压缩机、柴油发电机组、施工机械电气维护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共 1 7 册。现正式颁发执行 这次颁发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各单位应发至有关施工机械的运转、保修、技安、调度、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人员,人手一册。要很好地组织这些人员认真学习,做到人人熟知,严格执行,有关领导尤应带头遵守,以减少或避免机械及人身事故,提高机械的完好程度,组织有条不紊的生产,加快工程的建设进度。希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注意
3、总结经验,若发现间题请随时按隶属关系告两总局。一 九 八 一 年 六 月 二 日S L J J 1-1 6-8 1 DL J S 2-1 6-8 18 0 9目次一、一般规定.,一 一 8 1 0二、起动 ,8 1 0三、运行与监视 ,”,8 1 2四、并列与解列.8 1 3五、不正常 运行与主要 故障处理 8 1 5六、停机 .,.8 1 7七、日常保养.8 1 7八、交接班规则 。8 1 8附录 柴油发电 机主要技术性能.,.一,8 1 93 C水 利 7 卜电 卷 管 理一、一般规定 (1)柴油发电机组通常均应安装在混凝土基础上,并应有永久或临时厂房,经验收合格后方能投人运行。(2)机房
4、必须光线充足,通风良好。发动机的排气管应装有消声器,并接至室外。(3)飞轮及发电机部分应围有防护栏杆。机房内应有可靠的消防灭火装置。(4)油库应在机房 2 0 m以外。汽油、煤油、香蕉水等易燃品不得存放在机房内。(5)机房内严禁用木柴或油料取暖,若采用煤炉、电炉等取暖时,炉子应远离姗油箱。寒冷季节,厂房内温度应保持在 1 5 以上。(6)向燃油箱加注燃油时,不准吸烟,不准用明火作为照明。(7)柴油机运行工及配电工均需经专门培训,熟悉柴油机、发电机和配电设备的结构原理,具有熟练的操作和排除故障的技能,并经考试合格方允许操作。(8)值班人员应分工明确,实行监护制,重要操作应实行操作票制。值班时须认
5、真负责,不得擅离职守,并应穿工作服和绝缘鞋。女同志应戴工作帽,发辫不得外露。(9)各机组的起动、停机以及发配电作业必须听从值班长的统一调度。(1 0)值班人员要充分了解和掌握设备的运行状况,每班至少要巡视、检查两次,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向主管人员(或调度)汇报解决。(1 1)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好各种记录,并做好保管工作。(1 2)电气设备上的标示牌,未经值班长同意,不得任意挪动。(1 3)为发电机组和配电屏而装设的安全保护装置,不得任意撤除。(1 4)正常情况下,发电机组不得带故障运转和超负荷运行,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修。(1 5)发电机运行时,严禁人体接触带电部分;必须带电作业
6、时,应采取一定的安全措施 (1 6)值班人员如需在部分或全部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时,必须做好下列安全措施: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标示牌或装设遮栏。(1 7)发生电气火灾,应立即切断有关电源,对于可能带电部分应使用绝缘灭火器,禁止使用其他灭火器。(1 8)值班人员在发现有人触电、火灾或重大机械事故时,应立即断开有关电源,并向主管部门报告。(1 9)非值班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人厂房。二、起动(一)起动前的准备和检查S L J J 1-1 6-8 1 DL J S 2-1 6-8 181 1 1.柴油发动机的准备和检查 (1)检查储气瓶压力6 2 5 0型机应为1 8-2 5 k g/cm ;6 1 6 0 A型应为 2 0 k g/cm e (2)检查机油油位是否符合要求。摇转润滑油泵手柄,6 2 5 0型机油压表指针应在l k g/cm 位置;6 1 6 0 A型机油压表指针应在。.5 k g/cm 位置。(3)检查燃油箱油位,开启油杯下端的放气阀,直到全部管路充满燃油。(4)对 6 2 5 0 型柴油机应检查超速保险钩是否定位。(5)起动冷却水泵,使发动机水套充水。水泵出水压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