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动物疫病监测技术规范 第1部分:通则讲解了动物疫病监测的基本定位、核心目的与系统性功能,明确了监测作为动物疫病防控法定职责和基础性技术手段的本质属性;描述了监测在早期发现新发及外来动物疫病、识别重点病种、评估真实流行程度与经济损失、预测疫情发展趋势、验证无疫状态等方面的多重目标;界定了主动监测、被动监测、代表性监测、以风险为基础的监测等关键类型及其适用情形;规范了监测活动、监测系统、监测方案、监测活动评价等基本术语与定义;提出了监测数据应具备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可比性和可追溯性要求;系统阐述了监测方案设计需遵循的科学性、可行性、动态调整原则,以及监测数据分析与评价所依托的技术路径和功能指
2、向;强调本部分作为DB15/T 4257系列标准的统领性文件,统一确立了各后续部分(数据记录、基线调查、方案制定、数据分析、活动评价)需共同遵守的基本准则、逻辑框架与管理边界,体现了地方标准在体系化构建动物疫病监测工作全流程技术支撑能力上的顶层设计意图。动物疫病监测技术规范 第1部分:通则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基层乡镇畜牧兽医站、规模化养殖场及畜禽养殖合作社等生产主体、动物卫生监督所、海关口岸动植物检疫技术机构、兽医科研院所、农业高等院校、第三方检测实验室以及参与动物疫病监测方案编制、实施、数据分析与效果评估的相关技术单位和专业人员。该标准为从事动物疫病风险识别、疫情预警响应、防控策略制定、无疫区建设与评估、跨境动物疫病联防联控等工作的行政管理人员、一线技术人员、科研教学人员和企业质量管理人员提供了通用性、基础性、强制指导性的技术依据,尤其适用于草原牧区、农区结合带、边境口岸、活畜交易集散地等疫病高风险区域的常态化监测体系建设与规范化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