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13.020 CCS Z 05 DB42 湖北省地方标准 DB42/T 600022024 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技术规范 2024-05-29 发布 2024-07-29 实施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42/T 600022024 I 目次 前言.III 引言.V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总体要求.2 5 现状调查.4 6 污染治理.6 7 生态修复.9 8 管理维护.10 9 效果评估.10 附录 A(资料性)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效果公众满意度调查.12 参考文献.13 DB42/T 600022024 III 前言 本文件
2、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南省生态环境技术中心、郑州大学、生态环境部土壤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技术中心、河南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河南省标准化和质量研究院、太原理工大学、湖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江西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与规划院、安徽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科学院亚热带农业生态研究所。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洁、苏嫚丽、徐洪斌、蔡文倩、杨苗青、刘娟、刘驰、高镜清、侯晓辉、高红杰、王洪艳
3、、李超、王琪、黄懿、吴俊伟、王启沛、王翔宇、刘锋、孙培彬、王江涛、冯光伟、张栋、徐千雅、张秋垒、杨立敏、齐英、岳丽、齐丽彬。本文件实施应用中的疑问,可咨询湖北省生态环境厅,联系电话:027-87167182,邮箱;或者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27-87811019,邮箱:。对本文件的有关修改意见建议请反馈至湖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联系电话:027-87863566,邮箱。DB42/T 600022024 V 引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的要求,科学指导区域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防治农村水环境污染,改
4、善农村水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根据中部地区标准化战略合作联盟合作协议,结合中部六省实际情况,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组织制定本文件,在中部六省区域内适用。DB42/T 600022024 1 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的总体要求、现状调查、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管理维护及效果评估。本文件适用于中部六省本行政区域内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5、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 7959 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 GB 11607 渔业水质标准 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GB/T 25246 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 GB/T 36195 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GB 50286 堤防工程设计规范 GB 50288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 GB 50707 河道整治设计规范 HJ 91.2 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 HJ 497 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HJ 2005 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6、 HJ 2006 污水混凝与絮凝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NY/T 525 有机肥料 NY/T 2596 沼肥 NY/T 3826 农田径流排水生态净化技术规范 NY 5070 无公害食品 水产品中渔药残留限量 NY 5071 无公害食品 渔用药物使用准则 NY 5072 无公害食品 渔用配合饲料安全限量 SL 219 水环境监测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农村黑臭水体 农村居民生活集聚区内及周边,颜色明显异常或散发浓烈(难闻)气味的水体。DB42/T 600022024 2 3.2 人工湿地 模拟自然湿地的结构和功能,通过填料(含土壤)、水生植物、动物和微生物构成的独特生态系统的物理、化学和生物等协同作用使水质得以改善的工程。3.3 生态塘 利用净水型水生植物、水生动物构建复杂食物链吸收、转化、降解有机物和营养盐的水塘系统。3.4 农田退水 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因降水或农田灌溉产生的农田弃水,通过地表径流或土壤下渗等形式进入其他水体。3.5 底泥清淤 以消除内源污染、减少沉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