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政培训指南 第2部分:失能老人居家康复照护讲解了失能老人在家中进行康复护理的详细指导与培训规范。文件涵盖了范围、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并明确了机构与培训的具体要求。它指出,失能老人指丧失部分或全部自理能力的老年人,而居家康复照护旨在通过训练以改善、恢复或者补偿其功能。文件强调了机构应达到DB1311/T 050.1-2024所规定的要求。关于培训前准备,指南说明了包括符合标准的教材选用,明确了培训目标需围绕失能老人为中心,培养从业人员对老年群体的关怀和服务精神;并且要深入掌握常见疾病的预防措施及处理方式,确保具备耐心和责任心,熟练操作康复护理技能。对于培训计划的制定,指南提出应在正式开始前四
2、周完成详细的课程规划,涉及具体时间地点、详细的教学大纲及必要的教学设施配备等内容。此外,附录提供了更为具体的培训大纲、场地及器材要求,确保整个培训过程能够系统且有效地提升受训者的专业水平,满足失能老人多样化、个性化的健康需求。家政培训指南 第2部分:失能老人居家康复照护适用于衡水市的家政培训机构及其员工或任何有意愿参与此类工作的人士。该文件特别面向那些负责照顾因年龄或疾病等原因导致生活不便、活动受限甚至失去自理能力的老年人士的专业护理人员或家庭成员。无论是现有的服务机构还是新加入这一领域的人员,都可以依据本标准提供的指引开展或参加科学规范的服务技能培训,为实现对失能老人高质量、专业的居家康复照料提供坚实的支持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