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11.020 CCS C 50 3202 无锡市地方标准 DB3202/T 10742024 医疗卫生机构禁控烟管理指南 Management guidelines for smoking ban and control in medical and health institutions 2024-07-01 发布 2024-07-08 实施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DB3202/T 10742024 I 目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人员职责.1 5 管理程序.2 6 结果与评价.3 7 资料归档.4 附录 A(规范性)无烟医疗
2、卫生机构建设评分表.5 附录 B(资料性)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管理规定模板.7 附录 C(资料性)无烟医疗卫生机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制度模板.8 参考文献.9 DB3202/T 10742024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无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潘俊霞、须凡帆、马文娟、王璐。DB3202/T 10742024 1 医疗卫生机构禁控烟管理指南 1 范围 本文件给出了医疗
3、卫生机构禁控烟管理的人员职责、管理程序、结果与评价、资料归档等建议。本文件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的禁控烟管理。注: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医疗卫生机构。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吸烟 smoke 使用电子烟、持有点燃或者加热不燃烧的其他烟草制品。注:电子烟是指汽化并向使用者的肺部输送由尼古丁(或者无尼古丁)、丙二醇和其他化学物质组成的混合物的一种装置。烟草制品是指全部或者部分由烟草作为原材料生产的供抽吸、吸吮、咀嚼或者鼻吸的制品以及电子烟。室内场所 indoor spaces 有顶部遮蔽且
4、四周封闭总面积达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内的所有空间。全面无烟 comprehensive smoke-free 室内场所拥有100%无烟的空气,空气中不存在二手烟。注:室内场所无人吸烟(含电子烟)、无烟味、无烟头、无烟具。公共场所 public places 涵盖公众可以进入的所有场所,或供集体使用的场所,无论其所有权或进入权。工作场所 work places 工作人员在其就业或工作期间使用的任何场所。注:不仅包括进行工作的场所,还包括工作人员在就业期间使用的附属或关联场所,包括但不限于走廊、升降梯、楼梯间、大厅、联合设施、咖啡厅、洗手间、休息室、餐厅等,工作期间使用的车辆也属于工作场
5、所。4 人员职责 本机构控烟工作领导小组 DB3202/T 10742024 2 统筹协调解决医疗卫生机构禁控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审定、推动并实施重要事项,分解落实主要任务,宜每年初召开会议,听取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进展情况汇报,部署下一步工作,召开临时领导小组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宜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召开临时相关会议。领导小组成员(本机构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开展控烟监督巡查、控烟宣传相关工作、劝阻吸烟、戒烟等技能培训、本机构禁控烟考核工作、禁控烟效果自评工作。5 管理程序 控烟领导小组 5.1.1 本机构有控烟领导小组,职责明确。5.1.2 各部门有专人
6、负责控烟工作,职责明确。5.1.3 将控烟工作纳入本机构的工作计划(包括但不限于资金保障)。5.1.4 本机构领导班子成员带头不吸烟,吸烟成员带头戒烟。奖惩制度 5.2.1 本机构应有控烟考评奖惩制度。5.2.2 有控烟考评奖惩标准。5.2.3 有控烟考评奖惩记录。禁烟标识和禁烟区域 5.3.1 所有室内区域应广泛张贴或摆放醒目的禁烟标识(设计模板可参考图 1),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入口处、访客登记处、等候厅、门诊大厅、诊室、检查室、病房、会议室、走廊、卫生间、茶水间、食堂、楼梯、电梯、停车场等区域,可根据需要扩大至室外区域。标识应醒目、位置应明显。图1 5.3.2 宜在建筑物入口处、等候厅、门诊厅、住院部、会议室、厕所、走廊、电梯、楼梯等区域张贴DB3202/T 10742024 3 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管理规定和控烟宣传海报,宜在等候厅、门诊厅、住院部、食堂等区域摆放宣传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展板。5.3.3 机构室内(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的室内外)区域应无人吸烟、无烟味、无烟蒂、无烟具,达到全面无烟。严禁工作人员穿白大褂在任何场所吸烟。5.3.4 鼓励扩大禁烟范围至室外区域。如不能实现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