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某公司 2011“7.11”一般火灾事故2011 年 7 月 11 日晚 22 点,司机孙某驾驶班车鲁 E 06885,由新区接送公司职工下班回公寓。22 点 20 分左右,班车行至北二路与庐山路路口红绿灯以东约 300 米处时突然熄火。正当司机察看车辆各项仪表的时候,坐在班车后面的员工告诉司机班车尾部着火了。司机赶紧拿上灭火器跑到班车尾部进行灭火,并在第一时间拨打了火警 119,同时及时通知了交警队与保险公司。因为北二路正在进行修路施工,消防车需要绕路才能到达。约 10 分钟后,消防队赶到才将火扑灭。处理完现场后,将班车拖到了交警队停车场。事故原因:综合各方面的因素分析,一直以来班车鲁 E 06885 做到了按时足量维护、保养,发动机从外观上也无漏油等任何异常现象。车辆突然着火的原因,认为主要是由于夏天气温偏高,且上下班行车中必须打开空调,加之晚上灯光开着,用电量很大,再有车辆使用时间较长,线路发生老化,线路过热等原因引起线路着火,进一步引起火灾。事故责任人及处理情况:通过上述分析,确定此事故属于意外事故。以及遵照“四不放过原则”,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公司办要以此事故为案例教育司机,熟练掌握突发事故的处置程序,确保不再发生类似事故,搞好行车安全。防范措施:1、定期进行车辆维护保养。2、及时更新线路,防止线路老化。3、司机师傅要做到开车前检查车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