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奖惩制度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奖惩制度1 1 目的目的为了更好地遵守、执行国家和地方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效地实施安全标准化和分类分级的管理,使公司的方针、目标得以有效的落实到生产各个环节中并能够顺利地完成,特制定本制度。2 2适用范围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各管理部门。3 3职责职责1 总经理负责审核、批准考核结果及奖金发放。2 安全主任负责组织每年度考核方案的实施并审核绩效考核报告交总经理批准。3安委会建立安全生产年度责任目标和日常管理工作的考核奖惩机制,定期开展对部门、班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检查与考核。4 4制度内容制度内容1 1 考核领导小组的建立考核领导小组的建立1.1 领
2、导小组设组长一名,副组长一名,小组成员若干名。1.2 组长:总经理;副组长:安全主任;小组成员:公司各部门负责人。2 2 考核对象考核对象2.1 属于公司管理范围内的各级管理部门。3 3 考核频率考核频率3.1 对安全主任、部门负责人每年考核一次,对班组长每季度考核一次。4 4 考核办法考核办法4.1 考核前由各部门经理进行自评考核一次,然后由公司考核领导小组对各部门进行考评。4.2 公司根据员工级、班长级、经理级等设立年终奖,按考核结果发放。4.3 具体考核按 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细则 要求进行考核。以上方案,请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4.4 行政处罚由有关部门提出,报安全主任批准后执行。
3、4.5 经济处罚由有关部门提出,报有关领导批准后财务部执行。5 5 奖励奖励1 对于部门、班组及其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分数在 85 分以上的予以200-500 元的奖励;2 个人的奖励,个人有下列情形的予以 50-500 元的奖励。(1)热心企业安全工作,积极参加安全活动,成绩显著的。(2)模范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制止违反安全法规的行为,事迹突出的。(3)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安全隐患,避免火灾及其他事故发生的。(4)积极扑救火灾,抢救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表现突出的。(5)对查明火灾等事故原因有突出贡献的。(6)在安全工作其他方面做出显著贡献的。6 6 处罚处罚1 对于安全主
4、任、部门、班组及其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分数在 60 分以下的予以扣除部门安全生产奖金的处罚。2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一般违纪现象,对违纪人员处以警告及扣发奖金 50500 元,再次违反的,按本办法第 7.3 条规定的严重违纪现象处理,第三次违反的按本办法第 7.4 条规定的重大违纪现象处理:(1)违反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消防法规及本厂有关安全、消防规定,但未造成事故,未造成人员、财产损失的。(2)违反操作规程,但未造成事故,未造成人员、财产损失的。(3)违反有关人员、车辆、物资进出厂区、仓库、停车场等场所的规定,但未造成事故,未造成人员、财产损失的。(4)对违规现象不制止、不报告,
5、造成事故损失在 5000 元以内的。(5)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损坏消防器材者。(6)不正确使用设备安全操作装置,损坏或擅自拆卸设备安全防护装置。(7)不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者。3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严重违规现象,对违纪人员处以严重警告及扣发奖金 5001000 元,并离岗待业,视表现情况再作处理,再次违反的,一律予以辞退。(1)违反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消防法规及本厂有关安全、消防规定,已造成事故,事故损失在 5000 元以内的。(2)违反操作规程,已造成事故,事故损失在 5000 元以内的。(3)违反有关人员、车辆、物资进出厂区、仓库、停车场等场所的规定,已造成事故,事故损失在 5000
6、 元以内的。(4)发生事故,未造成人员、财产损失,但隐瞒不报的。(5)发生事故,未造成人员、财产损失,但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6)对违规现象不制止、不报告,造成一定事故损失的。4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重大违纪现象,对违纪人员扣发奖金1,0005,000 元,并予以辞退的处理。(1)违反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消防法规及本厂有关安全、消防规定,已造成事故,事故损失在 5000 元以上的。(2)违反操作规程,已造成事故,事故损失在 5000 元以上的。(3)违反有关人员、车辆、物资进出厂区、仓库、停车场等场所的规定,已造成事故,事故损失在 5000 元以上的。(4)发生事故,造成人员财产损失在 5000 元以内,但隐瞒不报的。(5)发生事故,造成人员、财产损失在 5000 元以内,但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6)对违规现象不制止、不报告,造成重大事故损失的。5凡违反本办法构成违法的,提请公安机关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7 7 考核程序考核程序1 安全主任、部门及其负责人的考核由安委会考核通过,交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