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惠济区河南一达民安市政服务有限公司“521”较大道路运输事故调查报告2022 年 5 月 21 日 12 时 01 分许,郑州市惠济区大河路程庄村口发生一起较大道路运输事故,造成 4 人死亡,两车受损,直接经济损失约 499.8 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 143 号)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郑州市政府于 5 月 25 日成立由市应急局、公安局、总工会、城管局、交通局、城建局和惠济区政府等单位人员组成的“521”较大道路运输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监委派员参加,对事故进行
2、全面调查。为及时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汲取事故教训,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检验鉴定和技术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整改措施建议。事故调查组认定,惠济区“521”较大道路运输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一、事故基本情况 2(一)事故发生经过2022 年 5 月 21 日,驾驶人胡*印驾驶号牌为豫 A7883X 重型自卸货车自郑州地铁 8 号线高新区南刘村站建设工地装载建筑垃圾(盾构泥)运往荥阳市车大沟消纳场
3、。12 时 01 分许,胡*印驾驶豫 A7883X 重型自卸货车沿惠济区大河路由东向西行驶至程庄村路口时,突遇驾驶人时*志驾驶号牌为豫 V22GJ2 小型普通客车沿程庄村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大河路口左转弯,胡*印向右急打方向避让,导致豫 A7883X 重型自卸货车向左侧翻,将豫 V22GJ2小型普通客车砸压于下方,造成豫 V22GJ2 小型普通客车驾乘人员时*志、时*常、商*枝、弓*4 人死亡,两车不同程度损坏。(二)事故应急处置情况事故发生后,郑州市政府副市长石秀田和市应急局、市公安局交管局、惠济区政府领导等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挥应急、公安、消防、卫健等部门人员和应急救援队伍展开应急救援。公
4、安交警迅速控制现场,实施交通管制、疏导交通。惠济区立即调派 2 台吊车、1 台铲车配合应急救援工作。截至 14 时 10 分,现场救援结束,共救出 4 名被困人员,经 120 急救人员确认均已无生命体征。整个应急救援过程共出动消防救援人员 18 人,出动车辆装备 7 台,救援现场应急救援及时,指挥得当,施救科学,未发生次生事故。(三)事故善后处理情况 3 事故应急救援结束后,惠济区立即组织成立了事故善后处理工作专班,积极做好事故死亡人员家属安抚和事故赔偿等善后工作。截至 6 月 8 日,4 名死亡人员赔偿协议已签署,赔付已全部到位。6 月 12 日,死亡人员遗体火化,善后工作处理完毕。二、事故
5、相关情况(一)事故车辆情况1.豫 A7883X 驰田牌重型自卸货车。机动车行驶证发证机关:河南省郑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证日期:2021 年 1 月 28日。号牌号码:豫 A7883X;车辆类型:重型自卸货车;所有人:河南一达民安市政服务有限公司;住所:郑州市惠济区天河路与索须河南堤东南角;使用性质:货运;品牌型号:驰田牌EXQ5258ZLJSQR1;车辆识别代码:LVMZ3N9C6HB302587;发动机号码:MY2Q3H30568;车身颜色:白、绿;机动车状态:正常;初次注册登记日期:2021 年 1 月 27 日,检验有效期止:2023 年1 月 31 日;核定载人数:2 人,实际载
6、人数:1 人;总质量:25000kg,整备质量:12500kg,核定载质量:12370kg,实际载质量 47000kg;外廓尺寸:长 8500宽 2550高 3450mm,实际外廓尺寸长 8830宽 2550高 3700mm。交强险保险公司: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单号:6220401030120220000323,保险期间:自2022 年 1 月 15 日 21 时 0 分起至 2023 年 1 月 15 日 21 时 0 分止;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公司: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单号:6220401031220220000425,保险金额 100 万元,保险期间:2022 4 年 2 月 6 日 0 时 0 分起至 2023 年 2 月 6 日 0 时 0 分止。“电子通行证”信息。发证机关:郑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现郑州市公安局公安交管局),通行证有效起止时间:2022 年 05月 01 日 00 时至 2022 年 05 月 30 日 23 时 59 分 59 秒;运输物品:渣土;通行路线:除 24 小时禁止通行道路外准许在货车禁行区域内的其他道路上通行(高架路桥除外,三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