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讲解了针对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定的一套制度,规范了安全会议的内容、频率以及记录要求。该制度明确了目的,在于保障安全生产,并阐述了适用的范围即公司各职能部门和车队,引用的文件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与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以此为政策基础。职责划分清晰地规定安委会负责确定议题并组织会议,安全部执行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其他部门负责贯彻安委会的决议事项。进一步,管理内容与要求部分涵盖了详细的会议形式、内容和间隔,以及关于记录的重要条款。在会议形式上分设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安全工作例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着重讨论和总结安全生产形势,并作出重要决
2、策和部署,每季度召开一次或紧急情况下临时召集;而例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强调执行上次会议决议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调整。同时,规定会议记录需详细记载并且保存三年以上,以确保可以追溯会议的具体信息及决策过程,并指出全体成员应当按时参与安全会议且禁止无故缺席。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道路旅客运输业务的相关企业,特别适用于拥有多个职能部门与车队架构的企业实体。这包括但不限于运营各类班车、包车服务的交通客运公司等。其不仅服务于内部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还包括那些间接涉及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监督工作的人员如上级监管机构的检查员、咨询顾问等,帮助这些企业在安全管理方面建立起一套标准的管理体系,提高整个行业领域的安全性水平,通过规范化会议沟通机制保证企业内部安全生产意识的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