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学 校 财 务 管 理 制 度学 校 财 务 管 理 制 度为了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工作,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严格财经纪律,特制订 财务管理制度,以规范学校的财务收支行为。一、预算制度一、预算制度1、每半年和年底,学校制订出上半年和第二年财务开支预算,每期开学再视其收入,具体修订预算表。2、2000 元以下的工作、业务必须支出由常务副校长审核签字同意后开支;2000 元以上的金额由校长审核签字同意后开支;重大开支须经校务会研究报法定代表人同意后开支。3、每年或每期的开支,不得超出当年(当期)的收入。4、不得私自开支经费。计划外的开支,未经校务委员会和法定代表人批准,不予以报销
2、二、统一审批制度二、统一审批制度1、实行校长领导审批制度,所有开支须先由经办人签字、分管部门领导审查签字,最后由常务副校长或校长审核签字同意后报销。22、对不合理的开支和未经审批的开支,出纳不得付款,会计不能入账,并及时逐级反映。教职员工不得无理纠缠。三、各类费用报销制度三、各类费用报销制度1、会议费、活动费及招待费的管理(1)学校举行大型活动确需经费,需经部门领导拟出报告,经校务会研究同意并决定其总金额方能按程序开支。(2)对外活动的接待费,由校长同意,并确定出接待标准(视其接待规格而定)、参陪人员、就餐地点后,方能就餐。就餐结束由经办人当面结账,签字报销时附附件。先斩后奏者,一律不予以报销
3、,由经办人负责。(3)上级的各项收费,报销发票时,要出具上级征收费用的文件或通知。2、差旅费的管理按有关部门或学校有关制度执行。3、办公用品添置费的管理(1)添置办公用具、设备,由各部门向后勤处申报(填写申请购置表),后勤处初审汇总,报常务副校长或校长审查同意后,后勤处进行 3 家以上询价比对,再根据学校经费计划权衡后,报常务副校长或校长审批,再由后勤处实施。先斩后奏者不予以报销。3(2)全部物品,一律由后勤务处(后勤处委托的除外)专职采购人员进行统一购买,不得私自购置,否则不予以报销。购买的物品一定要登记造册,再由有关部门或有关人员领用。4、其他费用(1)教职员工生病住院,由学校办公室组织人
4、员前去看望,并可开支 100 元以内的慰问费。(2)教职员工父母去逝,送 150 元以内的祭礼。(3)接待如需用烟、用酒水等,由后勤处提出方案报常务副校长和校长同意后指派采购人员购买。四、会计报表制度四、会计报表制度1、年初或期初向学校报送收支预算表,年终要报送收支决算总表,并写出预决算说明书。2、每月向学校报送预算内和预算外资金的收支报表。五、财务审计制度五、财务审计制度1、定期审计。学校的财务,由学校校务会在年中或年底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审计,做到查漏补缺,纠正错误。对审计出的问题要严肃处理。每次审计结束后要及时写出书面报告,向学校法定代表人汇报情况,并根据法定代表人的意见进行整改和完善。42、专项审计。根据教职员工反映的问题,由校务会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项审计,及时澄清事实,妥善解决问题。3、离任审计。学校财会人员离任进行工作交换时,在学校领导的监督下,向新任财会人员办理移交手续,确保财务关系的连续性。六、财务公开制度六、财务公开制度为增强学校财务开支的透明度,学校财务人员必须每月向校务会公布财务收支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