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第一章总则总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本制度;为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对公司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公司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第二章第二章财务管理与财务核算细则财务管理与财务核算细则一、总原则一、总原则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
2、法:(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2(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第四条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第五条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
3、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第六条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第七条3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相一致。第八条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
4、。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第九条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第十条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第十一条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4二、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及账务处理原则二、财务管理的
5、基础工作及账务处理原则第十二条经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会批准,可以按章程规定增加或减少资本。财务部门应及时调整实收资本。第十三条公司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规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和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财务部门应据实调整。第十四条加强应付帐款和其他应付款的管理,及时核对余额,保证负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一年以上应付而未付的款项应查找原因,对确实无法付出的应付款项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处理。第十五条现金的管理: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根据本公司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第十六条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出纳人员必
6、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帐的帐面馀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财务管理中心经理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现金收付5都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第十七条银行存款的管理:加强对银行帐户及其他帐户的保密工作,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帐户印签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统一保管使用。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盖银行帐户印签。第十八条出纳人员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帐户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或套取现金。在每月末要做好与银行的对帐工作,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达帐项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报财务部门负责人。第十九条应收帐款的管理:对应收帐款,每季末做一次帐龄和清收情况的分析,并报有关领导和分管业务部门,督促业务部门积极催收,避免形成坏帐。第二十条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应按户分页记帐,要严格个人借款审批程式,借款的审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裁副董事长董事长。第二十一条固定资产的管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资产应纳入固定资6产进行核算: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