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03.080.30CCS A 20DB4401广州市地方标准DB4401/T 2752024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组织等级划分与评定规范Specifications for classification and evaluation of elderlycommunity&home care organization2024-08-14 发布2024-09-14 实施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DB4401/T 2752024I目次前言.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总体要求.15等级划分与标志.16服务组织申请条件.27评定主体.28评定方法及要求.39评定流程.310结
2、果应用与管理.3附录 A(资料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组织等级评定申请材料.4附录 B(规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组织等级评定指标表.9附录 C(资料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知晓度和满意度测评指南.29参考文献.32DB4401/T 2752024I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广州市民政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广州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广州市家庭经济核对和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广州市社会福利与养老服务协会、广东省养老服务业商会。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官洁君
3、、邓世献、王立军、许晓玲、严福长、李慧燕、覃江慧、廖婧、彭淑芬、许露露、张利、陈妍霏、吴亭澍、林敏慧。DB4401/T 27520241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组织等级划分与评定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组织等级划分与评定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等级划分与标志、服务组织申请条件、评定主体、评定方法及要求、评定流程、结果应用与管理。本文件适用于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开展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组织的等级划分与评定工作。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等级 classification在综合考察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组织的规章制度、运营管理、服务质量的基
4、础上所做的分级。3.2评定机构 evaluation agency受市民政部门委托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评估的第三方机构。4总体要求4.1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组织等级评定由市民政部门结合养老服务相关规定及标准,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照规定程序,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及其运营服务设施的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价,确定等级并授予等级证书和等级牌匾。4.2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组织等级评定遵循自愿申请、诚实守信、全面客观、注重实效、独立公正的原则。4.3评定指标体系应科学合理,充分考虑现有以及未来技术水平的发展。4.4评定方法应客观规范,具有可操作性。4.5评定结果应与等级评定工作的目的、内容相一致。5等级划分与标志5.
5、1等级划分5.1.1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组织的等级划分为五个等级,从低到高依次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等级越高,表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在规章制度、运营管理、服务质量方面的综合能力越强。5.1.2等级评定总分为 1100 分,评定总得分在 500 分及以上的,为一级;总得分在 600 分及以上的,为二级;总得分在 700 分及以上的,为三级;总得分在 800 分及以上的,为四级;总得分在 900 分及以DB4401/T 27520242上的,为五级。5.2等级标志与管理5.2.1等级标志包括等级证书和等级牌匾。等级标志由五角星图案构成,用一颗五角星表示一级,两颗五角星表示二级,三颗五角星表
6、示三级,四颗五角星表示四级,五颗五角星表示五级。5.2.2等级标志由市民政部门统一发放和管理。5.2.3获得等级标志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在取得等级标志满 1 年后,可继续申请较高等级评定。标志过期或标志内容信息发生变更时,标志自动失效。6服务组织申请条件6.1依法登记成立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具备与提供服务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6.2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6.3已成立满 1 年,且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运营有实际开展服务的街镇级及以上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同时所有街镇级及以上服务设施在上年度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评估中均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6.4申请五级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应单独或联合成立党组织,且运营有实际开展长期托养服务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7评定主体7.1评定机构评定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a)依法登记成立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登记业务范围应包含评估服务;b)近三年内机构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c)开展评定工作期间不得同时承接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项目;d)应组建不少于 5 人的评定团队,其中医疗卫生从业工作者不少于 1 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