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33.060CCS M10/29YJ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应 急 管 理 行 业 标 准YJ/T XXXXXXXXX应急专用数字集群(ePDT)通信系统技术规范 第 1 部分:总体要求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emergency professional digital trunking communicationsystem Part 1:General Requirements(征求意见稿)XXXX-XX-XX 发布XXXX-XX-XX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发 布YJ/T XXXXX-XXXXI目次前言.III引言.IV1范围.12规范性
2、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缩略语.35总体架构.35.1网络架构.35.2系统组成.35.3接口.46系统技术特性.46.1基本技术体制.46.2系统基本业务.46.3基本协议和信令.46.4功能要求.47频率资源.107.1工作频段.107.2频率编号.107.3频率分组.128地址与识别码.128.1系统参数.128.2用户编号及地址定义.149互联和组网要求.159.1ePDT 核心网间互联.159.2ePDT 核心网与集群移动站之间的互联.169.3ePDT 核心网与窄带自组网之间的互联.179.4ePDT 核心网与应急公网集群系统之间的互联.1710安全加密.1711电气安全.1
3、712电源适应性.1713机械结构安全.1713.1结构.1713.2表面温度.1714环境和电磁兼容要求.1714.1一般环境适应性.17YJ/T XXXXXXXXXII14.2危险环境适应性.1814.3电磁兼容性要求.1815可靠性要求.1815.1信道设备可靠性.1815.2控制和链路设备的可靠性.1816运输和包装要求.18YJ/T XXXXX-XXXXII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是应急专用数字集群(ePDT)通信系统技术规范系列标准的第 1 部分。该系列标准的结构及名称预计如下:应急专用数字集群(e
4、PDT)通信系统技术规范 第 1 部分:总体要求;应急专用数字集群(ePDT)通信系统技术规范 第 2 部分:公网对讲系统融合;应急专用数字集群(ePDT)通信系统技术规范 第 3 部分:窄带自组网系统;应急专用数字集群(ePDT)通信系统技术规范 第 4 部分:集群移动站;应急专用数字集群(ePDT)通信系统技术规范 第 5 部分:双模终端;应急专用数字集群(ePDT)通信系统技术规范 第 6 部分:集群同频同播系统。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应急管理部科技和信息化司提出。本文件由全国应急管理与减灾救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3
5、07)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XX。本文件主要起草人:XX。YJ/T XXXXXXXXXIV引言为规范应急管理体系中应急专用数字集群(ePDT)通信系统的技术体制,实现为不同供应商提供系统、移动台之间的互操作性指导,满足应急无线通信安全加密、全国联网以及与公网对讲系统融合的要求,推动应急管理体系的无线通信数字化建设特制定本文件。ePDT通信系统由不同技术体制组成,本文件拟由六个部分构成。第1部分:总体要求。本文件确立ePDT通信系统需要遵守的总体原则和相关规则。第2部分:公网对讲系统融合。本文件确立ePDT系统和eToC系统融合框架和策略。第3部分:窄带自组网系统。本文件规定窄带自组网系统组成、
6、功能要求和性能要求。第4部分:集群移动站。本文件规定集群移动站的功能要求和性能要求。第5部分:双模终端。本文件规定双模终端的的功能要求和性能要求。第6部分:集群同频同播系统。本文件规定集群同频同播系统的的系统构成、技术特性、组网要求和互联要求。YJ/T XXXXXXXXX1应急专用数字集群(ePDT)通信系统技术规范 第 1 部分:总体要求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应急专用数字集群(ePDT)通信系统的总体架构、系统技术特性、频率资源、地址与识别码、互联与组网要求、安全加密、电气安全、电源适应性、机械结构安全、环境和电磁兼容要求、可靠性要求、运输和包装要求等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应急行业应急专用数字集群(ePDT)通信系统的总体规划、网络设计、设备开发、生产、工程建设和验收。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3836.1 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GB 3836.4 爆炸性环境第 4 部分: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