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气管道安全操作规程1、供气前检查每组液氧及天然气汇流排,天然气汇流排减压阀及液氧调压阀调至关闭状态。2、将每组天然气汇流排总管及每组液氧总管接驳到水泥码头供气总管汇流排。3、检查并关闭浮坞供气总管气鼓输出阀。并检查供气管道周围是否有杂物,并清理,特别是可燃物体及发热件(包括电缆),同时打开供气总管软管两端的球阀。4、确定供气管路处于供气状态后,开始将天然气减压阀及液氧调节阀开启,液氧压力不得超出 1.0Mpa,天然气压力不得超出 0.2Mpa。5、开启水泥码头供气总管各接驳口阀门,观察总管上压力表的变化,整条管道开始正式供气,如果压力达不到使用要求,则进行调节天然气减压阀及液氧调节阀,调至达到使用要求为止。6、各总管气鼓向船舶供气前,接好软管,然后慢慢开启阀门,向船舶供气气鼓供气,所有阀门不得突然开阀,防止软管突然破裂。7、浮坞左坞墙原则上不供气,如果需要用气,则从进坞修理船舶甲板气鼓上接驳。8、水泥码头供气站上方必须防止火星及物件坠落。9、如果天然气发生回火,阻火器失效的情况下,供气值班人员如果在浮坞顶甲板,应及时关闭供气总管顶甲板阀门,如果在水泥码头,应及时关闭水泥码头供气总管输出阀门,确保安全。10、船舶进出坞期间,原则上不供气,如果确需用气,必须向有关部门申请,同意后方可供气。停止供气期间,必须关闭所有阀件及各瓶口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