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总结1、总则1.1 目的为加强对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的健康和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特制定以下制度。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崇利制钢有限公司范围内的有限空间作业。1.3 术语和定义1.3.1 有限空间定义及范围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公司主要有限空间包括以下三类:(1)密闭设备:主要包括煤气柜、高炉、转炉、混铁炉、预热炉、电炉、精炼炉、加热炉、热风炉、铁水罐、钢水罐、中间罐、渣罐、锅炉、烟道、氧气和氮气贮罐
2、、压力容器、管道、除尘器、布袋除尘箱体、破碎机、磨机、一二次混合机、点火器、环冷风箱、冷矿筛等。(2)地下有限空间:主要包括精炼炉地坑、铸造坑、泵坑、地下管道、暗沟、隧道、涵洞、地坑、旋流井、污水池(井)、化粪池、下水道等。(3)地上有限空间:主要包括:料仓、料斗、矿槽;冶金煤气管道、污水池等。1.3.2 有限空间作业进入或探入各单位的有限空间进行的作业。1.3.3 作业人员进行有限空间作业的人员。1.3.4 作业负责人进行有限空间作业的车间负责人,包括外协队伍。1.3.5 安全监护人员对有限空间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的人员,应为有限空间所在车间人员。2、职责2.1 有限空间作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职责2
3、.1.1 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作业者、监护者职责。2.1.2 组织制定专项作业方案、安全作业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技术措施等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2.1.3 督促对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员、作业者和监护者等开展安全教育培训。2.1.4 保证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投入,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风、检测、防护、照明等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2.1.5 督促、检查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的各项安全要求。2.1.6 提供应急救援保障,做好应急救援工作。2.1.7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2.2 安全部职责2.2.1 审批并保存公司管
4、控级别有限空间安全作业票,或审查车间管控级别有限空间安全作业票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2.2.2 到现场了解有限空间内外情况。2.2.3 督促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2.3 发包单位职责2.3.1 委托承包单位进行有限空间作业时,应严格承包管理,规范承包单位作业行为,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2.3.2 有限空间作业发包时,应当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存在多个承包单位时,应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2.3.3 督促承包单位严格遵守安全协议,遵守公司各项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2.4 作业
5、人员职责2.4.1 负责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进入有限空间实施作业任务。作业前应了解作业具体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严格按照有限空间安全作业票的签署项目任务、地点、时间进行作业。2.4.2 确认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2.4.3 遵守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品。2.4.4 应与监护人员进行必要的、有效的安全、报警、撤离等双向信息交流;熟悉应急预案,掌握报警联络方式。2.4.5 服从作业监护人的指挥,如发现作业监护人员不履行职责时,应停止作业并撤出有限空间。2.4.6 在作业中如出现异常情况或感到不适或呼吸困难时,应立
6、即向作业监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现场。2.5 作业负责人职责2.5.1 应了解整个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2.5.2 在有限空间作业环境、作业方案和防护设施及用品达到安全要求后,方可安排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2.5.3 及时掌握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在有限空间及其附近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停止作业。2.5.4 检查、确认应急准备情况,核实内外联络及呼叫方法。2.5.5 对未经允许试图进入或已经进入有限空间者进行劝阻或责令退出。2.6 安全监护人员职责2.6.1 对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负有监督和保护的职责。应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和工艺情况,有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并懂得相关急救知识。2.6.2 应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培训;了解可能面临的危害,对作业人员出现的异常行为能够及时警觉并做出判断。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和交流,观察作业人员的状况。2.6.3 监护人在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负责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安全措施不落实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立即停止作业。2.6.4 负责或委托其它人员(不得是作业人员)在作业前和作业中对有限空间气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