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场检查部分项目检查内容发现问题和隐患整改情况检查结果一、安全距离情况周边安全距离生产装置及储运设施与周边企业、道路、居住区等场所、区域的距离是否符合标准规定要求。内部安全间距厂区内生产装置、储运设施与下列重要设施的安全间距是否符合规范要求:(1)控制室;(2)变配电设施;(3)明火设备(锅炉、焚烧炉、火炬等)(4)办公室及人员密集的场所;(5)消防站及消防泵房;(6)其他重要设施。消防疏散通道厂区内道路、消防道路、安全疏散、应急通道是否符合标准规定。二、化工装置设计情况化工装置设计1、在役装置是否经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2、在役装置设施是否与设计图纸一致、是否发生重大变化,设计单位是否出具
2、变更设计文件3、未经正规设计的装置是否按规定进行了设计安全诊断,承担设计诊断的单位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诊断内容和深度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诊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企业是否整改完成三、危险化工工艺自动控制情况危险化工工艺1、是否存在国家安监总局公布的危险化工工艺2、涉及的危险化工工艺,是否符合国家及省相关规定装设了自动控制、安全联锁和紧急停车系统,自控方案是否切合企业工艺实际,是否满足安全生产需要。3、自动控制系统是否正常投入应用,操作人员是否熟练掌握运用自控系统四、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情况项目检查内容发现问题和隐患整改情况检查结果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1、是否明确本企业的关键装置(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
3、易腐蚀、高温、高压、真空、深冷、临氢、烃氧化等条件下进行工艺操作的生产装置)和重点部位(生产、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场所,以及可能形成爆炸、火灾场所的罐区、装卸台(站)、油库、仓库等,对关键装置安全生产起关键作用的公用工程系统等)2、是否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建立企业、管理部门、基层单位及班组监控机制,明确各级组织、各专业的职责,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并形成记录特种设备1、是否依法对特种设备进行规范管理,建立特种设备台帐和档案;是否存在未纳入管理的压力容器,是否存在非法制造的压力容器。2、是否依法办理特种设备登记注册、检测检验、报废注销等手续,是否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至于或者附着
4、于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3、是否对在用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保存记录4、是否按规定设置了相应的安全泄压措施,安全阀、防爆膜、导爆管、放空管等安全设施是否符合要求5、是否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至少每月进行 1 次检查,并保存记录设备设施完整性1、是否制定特种设备、安全设施、电气设备、仪表控制系统、安全联锁装置等日常维护保养管理制度,确保运行可靠项目检查内容发现问题和隐患整改情况检查结果2、是否对风险较高的系统或装置,加强在线检测或功能测试,保证设备、设施的完整性和生产装置的长周期安全稳定运行五、安全设施情况安全设施配备1
5、、是否按规定设置了消防水及泡沫消防系统,消防设施是否完善,如:消防水池、消防泵、泡沫液罐、消火栓(炮)、泡沫栓(炮)、消防竖管、消防水喷淋、蒸汽灭火、移动式灭火器等。2、爆炸危险区域内是否采用防爆电气,仪表设备(防爆等级、防护等级)选型、电气线路敷设及钢管配线隔离密封等是否符合标准规定要求。3、建构筑物、生产装置、工艺设备及管道、罐区、装卸车设施、电气设备、浮盘及罐体等电位连接、法兰跨接、消除人体静电等,是否按规范要求设置了防雷防静电设施;防雷防静电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法定检测。4、大型压缩机组、加热炉等关键设备的联锁、保护及安全附件的设置及运行,能否满足安全生产要求。5、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的
6、检测点的位置、保护半径、安装高度、探测器的选型、报警值设定值、检测报警器的定期检定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安全设施配备6、重要作业场所,如:消防泵房、控制室、调度室、变配电室、泡沫站等及生产装置、仓库是否按规定设置了应急照明。项目检查内容发现问题和隐患整改情况检查结果7、易燃、可燃液体及可燃气体罐区,是否按相关标准要求设置了防火堤及隔堤,以及液位报警、呼吸阀、阻火器、自动脱水器、安全阀、水封井、通气孔、泡沫发生器、消防设施等安全设施;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罐区,是否按 AQ3036 的要求设置了相应的安全监控装备。8、液化烃储罐液位计、压力表、安全阀、液位报警和高高液位自动联锁、紧急切断阀、注水设施、消防设施、安全阀出口就地放空高度等以及全冷冻式液化烃储罐、LNG 储罐安全设施是否符合规范的要求9、可燃液体及液化烃装卸是否按规定设置了紧急切断、定量充装、溢油联锁、静电联锁、万向充装系统或装卸车用软管、专用接地线等安全设施。10、易燃易爆或有毒化学物质的室内作业场所是否设置了事故通风装置;涉氯生产企业是否设置了有效的负压吸收系统及负压抽吸软管;涉氯使用企业是否设置了相应的事故氯吸收处理设施。安全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