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外委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暂行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外委施工管理,确保施工(承包)单位安全文明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以下简称或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天池能源公司范围内所有施工单位,外委施工(承包)单位具体包括承担公司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安技措、设备安(组)装、设备租赁、设备维修养护、大修理、切块承包、联合运输、劳务输入、外委施工(承包)单位自建、外委施工(承包)自用设备安(组)装等的单位(简称施工单位)。第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
2、得相应的资质证书,经审查合格后,方可参与天池能源公司项目施工的投、招标工作。严禁无资质队伍参加施工作业。第四条外委施工的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施工单位必须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业规范及天池能源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保证承包项目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第二章 安全监察、施工管理部门、工程建设管理项目部、建设使用单位职责第五条公司安全监察部是负责外委施工安全检查、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对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安全生产条件、技术装备等进行审查;负责审查工程建设管理项目部与施工单位洽谈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对非单独项目部的与施工单
3、位洽谈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进行备案。2负责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的检查、监督,提出隐患整改意见。对不积极配合和服从天池能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施工单位有权建议取消其参加公司其它工程项目的资格。根据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决定施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返还额度,并对安全生产管理突出的施工单位向公司提出奖励建议。第六条施工管理职能部门是指对工程项目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公司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工程项目的计划、进度、技术要求、工程质量、工程预算、工程验收等,从专业技术方面进行安全施工的监督、检查。施工管理职能部门要定期深入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若由于监督、管理不到位而发生质量事故或重大险情,
4、要按国家和天池能源公司规定追究相关职能监督管理部门的责任。第七条工程建设管理项目部是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的责任单位,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项目部必须建立相应的安全组织机构,并配备专职的安全监察人员。第八条工程建设使用单位是指工程完成后使用管理的公司二级单位,工程建设没有成立项目部的工程建设使用单位就是该工程安全管理的责任单位,行政一把手是工程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和本单位生产安全的协调,参与工程峻工验收,严把验收质量关。尽可能避免工程施工和本单位生产的交叉作业,制定交叉作业的安全保障措施。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第九条公司所有外委工程,在合同洽谈和招标说明书中必
5、须对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进行明确提出。第十条施工单位在本公司签订工程合同的同时必须与天池能源公司签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并按要求向公司财务部足额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第十一条凡公司单独成立工程项目部的,有各项目部与所管辖的3施工单位洽谈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非单独项目部管理的工程项目,由项目工程建设使用单位与所管辖的施工单位洽谈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以公司名义签定。第十二条 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中明确甲乙双方各自在安全生产方面应负的责任、义务和权力;明确安全生产风险抵押制度,并依据工程合同金额确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额度。第四章安全生产风险抵押制度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必须通过签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实行安全生
6、产风险抵押制度。第十四条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实行扣减、返还及奖励。具体办法见外委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制度。第十五条施工单位与公司签订工程合同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七个工作日内,将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到公司财务部,并将收据复印件交到公司安监部备案。第十六条施工单位不按期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露天矿、技改部等施工管理职能部门,不准批准开工报告,施工单位不准予开工。第十七条公司财务部根据安全监察部出具的各月安全罚款情况通报情况对安全风险抵押金进行相应扣减,安全风险抵押金扣减完后必须及时进行补交,工程结束并验收合格后,没有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扣减的,经公司安监部等部门审核后,退还安全风险抵押金。第五章施工安全管理第十八条施工单位是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第十九条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第二十条特种设备必须经有关部门检验、登记、挂牌、发证,所有特种设备必须做到挂牌运行作业。所有特种作业人员都要经有资质的部门进行培训考试发证,并做到持证上岗。第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