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委施工安全协议书甲方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乙方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一、目的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场所的安全、卫生环境,依据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的要求,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定本施工安全协议。二、施工项目:三、施工地点:四、施工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五、协议内容:1、乙方进厂施工,须经甲方领导同意,并指定施工负责人,现场设立安全监督,便于施工过程中的协调、联系。同时,在不影响甲方安全生产运行的前提下,甲方需为乙方提供施工便利条件和服务。2、乙方施工前,必须经甲方安全部门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与甲方公司签定施工安全协议书,安全协议书未签订,工
2、程项目不得开工建设。3、开工前施工作业区域安全防范措施和动火作业申请须经甲方安全部门审查通过,办理相关证明方可施工作业。4、施工人员进厂必须确保安全防护,不得携带烟火等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司,必须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及相关安全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5、乙方进入厂区的车辆必须遵守甲方厂区内交通管理规定,运输施工材料及设备的车辆一律从厂北门进出,进入厂区的机动车辆须佩戴好防火帽。6、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置明显标志,对于时间较长的集中性施工项目要做封闭处理,施工人员应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甲方人员有权随时检查。7、施工队伍的安全防护器材必须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则将不得
3、开工作业;施工中因违章操作等原因造成意外的人身伤害或事故损失由乙方负责。8、施工过程中如需使用水、电、气(汽)等资源时,施工单位应向甲方项目负责部门提出申请,经有关人员现场勘察同意后,按指定方式接入施工现场,并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使用。9、施工过程中如需动火作业,应根据动火级别由施工单位向甲方安全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并确认达到动火条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同时做好现场安全监护。10、在生产区域内进行的施工作业,若生产中出现影响施工安全的因素时,甲方生产部门应事先通知项目负责部门,紧急情况下可直接通知乙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停工、撤离,施工人员应听从甲方有关部门的指挥。11、施工过程中甲方实行安全监督检查制度,甲方有权随时进行检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或责令施工队伍停工整顿。12、施工结束后,乙方应对施工现场彻底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甲方负责检查和监督。13、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六、乙方违反本协议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及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由乙方承担。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甲方代表人签字:乙方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