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厂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员工、外来人员以及进入厂区的相关人员。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厂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决策。第五条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第六条各部门、车间设立安全生产小组,负责本部门、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第七条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第三
2、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八条厂长对本厂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各部门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第九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确保本部门安全生产无事故。第十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和考核。第十一条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素质。第四章安全生产措施第十二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第十三条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第十四条加强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的管理,确保其安全可靠。第十五条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确保生产过程安全有序。第十六条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第十七条建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第十八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健康法规,保障员工职业健康。第五章奖惩第十九条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十条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厂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制度旨在加强本厂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各部门、车间和个人应认真贯彻执行,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生产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