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13.100CCS C 50AQ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行 业 标 准 AQ 4228XXXX 代替 AQ 4228-2012 木材加工系统粉尘 防爆安全规范 Safety specification for dust explosion prevention in wood processing system(征求意见稿)XXXX-XX-XX 发布XXXX-XX-XX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发 布 AQ 4228XXXX I 目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一般要求.2 危险因素辨识和风险分析.2 爆炸危险场
2、所区域划分.2 建构筑物防爆要求.3 建构筑物防尘要求.3 5 生产设备、设施.3 通则.3 除尘系统.3 气力输送系统.5 机械输送系统.5 热油加热系统及加热设备.5 粉碎、研磨设备.5 人造板机械.5 干燥系统.6 6 储存设施.6 7 防爆设施的检查及维护.6 8 粉尘清理.6 9 管理及培训.7 10 证实方法.7 AQ 4228XXXX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要求。本文件代替AQ 42282012木材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范,与AQ 42282012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
3、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增加了“质量中位径”“爆炸危险”“爆炸性粉尘环境”“除尘器抗爆强度”“非封闭除尘器”5 个术语和定义(见 3.4、3.6、3.7、3.12、3.13);修改了“易爆燃木粉尘”的术语和定义,改为“可爆燃木粉尘”(见);增加了危险因素辨识和风险分析的要求(见 4.1);修改了爆炸危险场所区域划分的要求(见 4.2,2008 版第 4 章);修改了道具和磨料维护的要求(见 5.1.3,2008 版 6.1.3);删除了输送过程中存在易爆燃木粉尘管道的设计、建造和安装要求(见 2008 版 6.2.5);修改了管道系统的粉尘防爆要求(见 5.2.2,2008 版 6.2.
4、2);修改了气力输送系统的粉尘防爆要求(见 5.3,2008 版 6.2.1);增加了风机安装位置的要求(见 5.2.3.4);增加了木颗粒干燥系统的物料收集除尘系统粉尘防爆设计要求(见 5.8);增加了有爆炸危险的干燥器粉尘防爆要求(见 5.8.4);增加了“干燥系统内部应定期检查和清洁,以将灰尘和树脂沉积物保持在最低水平”,防止沉积的木粉发生自燃;修改了人造板机械的要求(见 5.7,2008 版 6.6);修改了除尘器排放粉尘的要求(见 6.1.6,2008 版 7.6);修改了蒸汽或压缩空气吹扫的压力要求(见 8.4,2008 版 9.4);增加了变更管理和事故调查的要求(见 9.10,
5、9.11)。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提出并归口。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2012年首次发布为AQ 42282012;本次为第一次修订。AQ 4228XXXX 1 木材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工业生产中木材及木制品、人造板、木粉的加工处理系统中粉尘防爆的一般要求,生产设备、设施要求,储存设施要求,防爆设施检查及维护要求,粉尘清理要求、管理及培训要求,以及描述了证实方法。本文件适用于木材加工厂、人造板厂、家具及木制品厂、木粉厂以及其他行业的木工车间。本文件不适用于以木粉为原料加工制作火药及烟花爆竹类产品的场所。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
6、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3836.35 爆炸性环境 第35部分:爆炸性粉尘环境场所分类 AQ 4273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除尘系统安全技术规范 AQ/T 9006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GB/T 17410 有机热载体炉 GB 15577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T 15604 粉尘防爆术语 GB/T 15605 粉尘爆炸泄压指南 GB 15606 木工(材)车间安全生产通则 GB/T 16845 除尘器术语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 55037 建筑防火通用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T 15604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木材加工系统 wood processing systems 在工业生产中对木材及木制品、人造板、木粉进行加工处理的相关工艺及设施的统称。木质材料 wood materials 来自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