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吊装作业安全规范(修订)1适用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吊装作业分级、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作业前的安全检查、作业中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的工作和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本规范适用于本公司的检维修吊装作业。2职责2.1主管副总或总工程师:负责审批一级吊装作业。2.2生产部(设备管理):负责吊装作业证的管理,审批二、三级吊装作业。2.3作业单位:负责办理吊装安全作业证。监督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3规定内容3.1术语和定义吊装作业: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3.2 吊装作业的分级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不同分为:3.2.1一级吊装作
2、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t;3.2.2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 至小于等于100t;3.2.3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4.3基本要求4.3.1 作业前,作业单位和生产车间应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4.3.2 作业前,应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如下:4.3.2.1 有关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4.3.2.2 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应采取的具体安全措施。4.3.2.3 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4.3.2.4 事故的预防、避险、逃生、自救、呼救等知识。
3、4.3.2.5 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4.3.3 作业前,生产车间应进行如下工作:4.3.3.1 对设备、管线进行隔绝、清洗、置换,并确认满足吊装作业安全要求;4.3.3.2 对作业现场的地下隐蔽工程进行交底;4.3.3.3 腐蚀性介质的作业现场所配备人员应急冲洗水源;4.3.3.4 夜间作业的场所设置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4.3.3.5 会同作业单位组织作业人员到作业现场,了解和熟悉现场环境,进一步核实安全措施的可靠性,熟悉应急救援器材的位置及分布。4.3.4 作业前,作业单位对作业现场及作业涉及的设备、设施、工器具等进行检查,并使之符合如下要求:4.3.4.1 作业现场消防通道、行车通道
4、应保持畅通;影响作业安全的杂物应清理干净;4.3.4.2 作业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篦子板、盖板等设施应完整、牢固,采用的临时设施应确保安全;4.3.4.3 作业现场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设警示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需要检修的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可靠断电,在电源开关处加锁并加挂安全警示牌;4.3.4.4 作业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完好;4.3.4.5 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应符合作业安全要求;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式、移动式电动工器具应逐个配置漏电保护器和电源开关。4.3.5 进入作业现场的人
5、员应正确佩戴符合GB2811要求的安全帽,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按规定着装及正确佩戴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应统一协调。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患有职业禁忌症者不应参与相应作业。作业监护人员应坚守岗位,如确需离开,应有专人替代监护。4.3.6 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办理作业审批手续,并有相关责任人签名确认。同一作业涉及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中的两种或两种以上时,除应同时执行相应的作业要求外,还应同时办理相应的作业审批手续。作业时审批手续应齐全、安全措施应全部落实、作业环境应符合安全要求。3.4作业
6、安全要求3.4.1三级以上的吊装作业,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作业方案应经审批。3.4.2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安全警戒标志应符合规定。3.4.3不应靠近输电线路进行吊装作业,确需在输电线路附近作业时,起重机械的安全距离应大于起重机械的倒塌半径并符合标准要求;不能满足时,应停电后再进行作业。吊装场所如有危险物料的设备、管道等时,应制定详细吊装方案,并对设备、管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必要时停车、放空物料、置换后进行吊装作业。3.4.4大雪、暴雨、大雾及6 级以上大风时,不应露天作业。3.4.5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对起重吊装机械、吊具、锁具、安全装置等进行检查确认,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3.4.6应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应经计算选择事宜,不应超符合吊装。3.4.7不应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作吊装锚点。未经土建专业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3.4.8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应将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