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AJDD70-2020-0009建德市应急管理局文建德市应急管理局文件件建应急建应急202020209 9 号号建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建德市危险化学品禁止、限制和控制目录(试行)的通知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建德经济开发区(航空小镇)管委会,高铁新区经济发展中心,各相关企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8 号)、建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17 年-2019 年)(建安委办20176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建德市应急管理局制定了 建德市危险化学品禁止、限制和控制目录(试行),现予印发,请
2、遵照执行。建德市应急管理局2020 年 3 月 18 日抄送:杭州市应急管理局,中共建德市委办、市府办,俞伟常务副市长。2建德市危险化学品禁止、限制和控制目录(试行)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181 号)精神,结合城市安全发展特点,充分辨识、评估城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运输过程中存在的风险,综合考虑危险化学品固有危险程度、地区发展对危险化学品使用需求等因素,从风险管理的角度出发,提出针对性的危险化学品禁止、限制和控制措施,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达到安全与发展的和谐统一。建德市危险化学品禁止、限制和控制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由总
3、则、禁止部分、限制和控制部分以及附则组成,其中,禁止部分涉及危险化学品 636 种,限制和控制部分涉及危险化学品 850 种。具体工作要求如下。1.总则1.1 本目录适用于建德市全市范围。1.2 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责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管安全”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要求,切实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31.3 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记录和披露企业的违规信息,根据信用状况,实行分类分级、动态监管。1.4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统筹
4、优化危险化学品产业布局,各类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设施的布局应符合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产业规划等有关规划要求。1.5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不断提升安全管理和技术水平,切实提高本质安全度。1.6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根据其所在的行业、领域,将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等信息,录入浙江省危险化学品风险防控大数据平台。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更新。1.7 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对所属行业、领域内的危险化学品安全进行指导、监督、检查。1.8 涉及危险化学品项目建设的,应严格按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5、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 36 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 45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执行。1.9 外省市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入本市运输时,应当将 GPS 信号接入危货运输联网联控平台,并按照规定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区域、路段和时段运输;严格落实危险货物包装、装卸、运输和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41.10 鼓励危险化学品单位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进行防灾防损。1.11 鼓励危险化学品单位采用电子标签等自动识别技术手段,提升危险化学品数字化管理水平。2禁止部分2.1 列入目录禁止部分危险化学品,物质固有危险性大,本地区目前发展中
6、不涉及和极少涉及,禁止其在建德市生产、储存(含带储存设施的经营、仓储经营)、运输和使用。2.2 危险化学品试剂不受目录禁止,可根据需要储存、使用和运输,但其使用、储存、运输条件应当符合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规定。2.3 确需使用目录禁止部分危险化学品的,应向主管部门或属地政府进行信息报送,并符合下列条件:(1)项目属于国家、省、市规定的鼓励类产业,或项目涉及国计民生。(2)原则上,项目应位于产业基地、产业园区内。(3)要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条件评估,其中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要委托具备资质条件的机构对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安全评价,明确项目安全风险处于可控状态。3.限制和控制部分53.1 列入目录限制和控制部分危险化学品,应严格限制其在建德市内储存和使用。单位现有涉及的,原则上不能增加,鼓励企业通过技术革新,减少储存和使用量。3.2 危险化学品试剂不受目录限制,但其使用、储存、运输条件应当符合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规定。3.3 允许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压缩天然气作为燃料储存、运输和使用,但限制和控制其作为化工原料储存和使用。3.4 单位确需增加使用限制和控制部分危险化学品的,应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