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冬季安全生产攻坚行动方案为确保全市冬季安全生产状况持续向好,有效防止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别是杜绝重特大事故,全面达成省政府设定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工作目标,市政府依据国务院及省政府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决定自 20 xx 年 11 月 1 日至 20 xx 年 1 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全方位的安全生产攻坚行动。现特此制定本行动方案。一、工作目标深入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及省政府重点行业领域 118 条若干规定,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职责与政府的安全监管责任,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聚焦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关键问题,力求减
2、少一般和较大事故,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年安全生产任务顺利完成,为来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二、行动范围和重点本次冬季安全生产攻坚行动覆盖全市各级政府、部门及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重点关注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民爆器材、学校及商贸和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等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三、行动内容此次冬季安全生产攻坚行动主要围绕“打击、停产、整改、关闭、扶持”五个方面展开:1.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原则: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一律关闭取缔;对相关单位和个人依法处以上限经济处罚;存在
3、违法行为的单位一律停产整顿,并实施严格监管;触犯法律者一律追究法律责任。2.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实行停产停业整顿,直至问题彻底解决并通过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3.深化专项整治,针对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等领域,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确保无死角、无遗漏。4.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违反产业政策、被列入关闭名单、拒绝执行安全监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无法整改的企业等。5.扶持合规企业,对于证件齐全且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新办企业,提供政策支持,优化审批流程,建立完善的责任考核机制。四、职责分工1.煤矿安全由市煤炭工业局主导,忻
4、州煤监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民爆支队等单位协同。2.交通运输安全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协助。3.道路交通安全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市交通运输局配合。4.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由市安监局统筹,市国土、公安、交通等部门参与。5.建筑施工安全由市住建局主抓,市规划、教育等部门协作。6.商贸及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由市公安消防支队主管,市经信委、工商局等单位配合。7.特种设备安全由市质监局领导,市住建局等单位参与。8.农业机械安全由市农机局负责,市公安交警等部门协助。9.民爆器材安全由市公安局民爆支队牵头,市安监、煤炭等部门配合。10.民用燃气安全由市质监局管理,市
5、住建局等单位协助。11.学校、幼儿园安全由市教育局主管,市公安局、消防等部门配合。12.其他行业如铁路、网吧、冶金、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建材、电力等领域的安全,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职能分工确定重点任务。13.被关闭企业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五、时间安排及步骤1.安排部署阶段(20 xx 年 11 月 1 日至 11 月 5 日):召开全市动员大会,部署各项具体任务,媒体同步宣传报道。2.自查自纠及县级督促检查阶段(20 xx 年 11 月 6 日至12 月 20 日):各企业自查自纠,县级政府组织专项检查。3.强化整改、市级督查阶段(20 xx 年 12 月 20 日至 20 xx
6、年 1 月 20 日):市政府组织督查组进行抽查。4.总结考评阶段(20 xx 年 1 月 20 日至 1 月 31 日):评估成果,表彰优秀,通报不足,提交总结报告。六、工作要求1.各级政府及相关单位应高度重视,精心策划,结合实际制定详细方案,层层落实责任,确保行动取得实效。2.加强执法力度,采用多种方式深入现场,严肃查处违规行为。3.利用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重要性,增强社会监督力量。4.市政府安委会及其办公室需充分发挥协调作用,定期汇总汇报进展情况。七、组织领导为保证此次行动顺利实施,市政府成立专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调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和信息汇总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