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培训制度讲解了为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确保煤矿瓦斯、水害等重大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防止事故发生,提升煤矿灾害防治能力,特制定了该制度。该制度详细规定了培训的适用范围、职责与权限、培训内容、培训形式、资源保障、考核监督、效果检验、资料收集及存档和处罚措施等内容。适用范围包括矿内各部门所有从事井上下作业的各岗位工种及新员工,以及负责安全生产的所有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负责审批培训计划和经费并监督实施,技术科具体执行,安全培训中心监督培训质量和资料存档。培训内容涵盖安全风险辨识、防控评估、法律法规等,采用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全员参与。培训前需提前下发通知,准备相应设施设备,培训后通过考试检验效果,未达标者需补考。资料收集齐全后送交安全培训中心存档,未按规定完成培训或资料整理不规范将受到经济处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培训制度适用于煤矿行业的安全管理,特别是涉及井上下作业的各岗位工种及新员工,以及负责安全生产的所有管理人员。该制度有助于提高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有效预防和控制安全风险,保障煤矿生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