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光明区凤凰街道华星光电 G11 项目工地“919”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2019 年 9 月 19 日 14 时左右,在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华星光电 G11 项目工地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事故发生后,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 493 号)的规定,光明区人民政府成立了光明区凤凰街道华星光电 G11 项目工地“919”物体打击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区政府副区长刘德峰担任,事故调查组副组长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李刚、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刘建绥、区住房建设局副局长王岑担任,成员由市住房建设局、光明公安分局(南凤派出所)、区住房建设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群团工作部(工会)等
2、部门抽调专人组成,并依法邀请区纪委监委派员参加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查阅资料、检测鉴定和调查取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同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具体情况如下:一、事故基本情况(一)项目基本情况事故项目名为深圳市华星光电半导体显示技术有限公司第 11 代超高清新型显示器件生产线项目,位于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光侨路与东长路交汇处东南侧。(二)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上海奈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3、上海奈司公司”),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周瑞,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光泰路 1899 号 2 幢2025 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20MA1HMNUM8E,经营范围: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防水防腐保温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市政公用建设工稈施工,环保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建筑材料、装潢材料、包装材料、防水材料、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数码设备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三)事故相关单位概况1、建设单位:深圳市华星光电半导体显示技术有
4、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星光电公司”),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法定代表人:KIM WOO SHIK,住所: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塘明大道 9-2 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FAEB6U,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在光明新区筹建第 11 代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含 OLED)生产线;货物及技术进入口。许可经营项目: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或 OLED 显示器件)相关产品及其配套产品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生产与销售。2、洁净室承包单位: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二公司”),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杨良生,住所:无锡市蠡溪路
5、888 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134757148J,经营范围:建筑工程、机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环保工程(含纯水、废水、废气、废固处理工程)、实验室工程、动物房工程、特气工程、医用气体工程、射线防护及防辐射工程、屏蔽工程、自控系统工程、物流传输系统工程、净化工程(含医用净化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维修、保养;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工程项目咨询与管理服务;建筑劳务分包;锅炉的安装改造、维修(3 级);压力管道的安装(GC2 级);压力容器的安装、维修(1 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承装类四级(限变电、电
6、缆)、承修类四级(限变电、电缆);医疗器械的销售(按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防火调节阀、电子计算机及配件、空调设备附件、电动工具、建筑五金、其它建筑用金属制品的制造;机电设备、电动工具修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入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和禁止进入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水及污水处理系统设备的生产、加工、组装;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餐饮服务;住宿;停车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3、项目主体施工单位: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三局公司”),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华元,住所:武汉市关山路 552 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000757013137P,经营范围:各类建筑工程总承包、施工、咨询、建筑技术开发与转让、机械设备租赁、路桥建设,建筑工程、人防工程设计,商品混凝土的生产和批发;园林绿化工程。4、劳务分包单位(模板拆除):重庆市平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强公司”),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蒋永强,住所:重庆市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