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大道鹅埠镇田寮村路段“1230”一般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2021 年 12 月 30 日 19 时 40 分许,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大道鹅埠镇田寮村路段发生了一起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的规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授权区应急管理局牵头成立了由区住建水务局、深汕公安分局、区总工会、鹅埠镇政府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长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黄华洲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曾令华同志担任。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
2、场勘查、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了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同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一、基本情况(一)事故相关单位情况惠州市丰信工程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丰信公司”)。事故货车挂靠单位,成立于 2021 年 2 月 9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22MA55YJU92Q,登记地址:博罗县罗阳街道水西新村二区 567 号三楼 302 室,法定代表人:王某润,注册资本 100 万元人民币。该公司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普通货物运输。公司
3、主要负责人王某润已取得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考核证,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张某峰已取得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证。(二)事故车辆情况粤 L91351 号牌重型自卸货车。车辆实际支配人:李某亮;车辆识别代码:LC1HNRBH3L0013794,发动机号:6420H022538;核定载质量:17470 KG;使用性质:营运货车;车辆投保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号:PDZA202144190000175982;商业保险单号:PDAA202144190000175818。(三)相关人员情况1.李某亮。男,汉族,36 岁,1985 年 12 月 3 日生,四川省大竹县
4、庙坝镇人,是本次货运业务的管理负责人,也是该涉事车辆的实际支配人,李某亮因为没有道路运输许可证,将粤 L91351 号牌重型自卸货车等 8 辆货车以协议经营形式挂靠于惠州丰信公司,与该公司有签订车辆挂靠合同,并约定挂靠车辆的实际产权属于李某亮,对挂靠车辆负有管理责任。2.唐某军。男,汉族,39 岁,1983 年 3 月 13 日生,湖南省隆回县横板桥镇人,身份证号:43052419830313XXXX,驾驶证档案号 4305100048XX,准驾车型 B2,初次领证日期 2010 年 4 月 1 日,驾驶证有效期至2026 年 4 月 1 日,系粤 L91351 号牌重型自卸货的驾驶人。唐某军
5、与惠州丰信公司签订了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为 2021年 5 月 25 日至 2022 年 5 月 25 日。经公安部门现场检测,唐某军体内酒精含量未超标。3.陈某成。男,死者,出生于 1968 年 12 月 4 日,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鹅埠镇田寮村人,身份证号码:44253119681204XXXX。根据广东中一司法鉴定中心法医毒物实验室司法鉴定意见书(粤中一鉴2022毒(2)鉴字第 0016 号),陈某成血液中未检测出乙醇成分(乙醇检出限为 1.00 mg/100 mL)(四)事故现场情况事故发生于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大道田寮村路段,事发路段东西走向,单向四车道,路面宽 14 米,行车道宽3.5
6、米,道路为沥青路面,路面完好,事故发生时为晚上,晴天,视线较差。二、事故发生经过、应急处置及善后处理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2021 年 12 月 30 日 19 时 22 分许,唐某军驾驶粤L91351 号牌重型自卸货车运送水稳料到新风南路项目工地,卸货完成后,沿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大道空车返回,行驶方向为由西南向东北。19 时 39 分许,唐某军驾车行驶至发展大道田寮村路段,遇到对向同事来车,唐某军将车辆灯光由远灯光调为近光灯。随后,唐某军拿起对讲机告诉同事具体卸货地点,扭头放下对讲机,抬头往前看时,突然发现行车道右侧前方有一行人(陈某成),唐某军立即向左打方向和采取紧急制动,但由于时间短、行驶速度较快,不具备安全、有效的避让条件,其驾驶的粤 L91351 号牌重型自卸货车车头前侧右中部与陈某成发生碰撞,造成陈某成头部受伤,后经送医抢救无效于 2022 年 1 月 2 日死亡。(二)事故处置情况发生事故后,唐某军第一时间拨打 120 急救电话和 110报警电话。接到事故信息后,区应急管理局、深汕公安分局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处理,开展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第一时间将该起事故上报至区总值班室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