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沙井街道沙井南环路松福大道路口“311”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报告2021 年 3 月 11 日,宝安区沙井街道沙井南环路松福大道路口发生一起一般道路交通事故,造成 1 人死亡、1 人受伤、13 辆车部分损坏。2021 年 3 月 16 日,宝安交警大队将该起事故移交区安委办。2021 年 3 月 18 日,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广东省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引(深安办2017240 号)及宝安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规则(深宝府办20206 号)的要求,区政府成立了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宝安交警大队、宝安公安分局、市交通运输局
2、宝安管理局、区总工会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展开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现调查组对本起事故调查完毕,具体情况如下:一、事故发生单位及事故相关概况(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1.深圳市蔚蓝纯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蔚蓝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E7LL0C,公司实际控制人:马广华,法定代表人:赵海平,安全总监:刘胜利,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黄埔社区洪田上南东路联合采石场宿舍二 108,成立日期:2018 年 12 月 11 日,公司经营范围:土石方、砂石等建筑材料道路运输(普通货运)。该公司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证件号码为 440300*),许可范围为普通货运,有效期至 2023 年 3 月 27 日,公司名下共有 180 辆重型自卸货车,约 230 名驾驶员。马广华实际控制的关联企业还有深圳市华成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航程电能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市开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港壹工程(深圳)有限公司等 4 家公司,以上 5 家公司共有重型自卸货车约470 台。2.刘杨,男,工作单位:蔚蓝公司,其在蔚蓝公司挂名副车队长职务,以便于管理其从蔚蓝公司购买的两辆重型自卸货车,两辆车挂靠在蔚蓝公司名下,分别为粤B75631D 号及粤 B70366D 号电动重型自卸货车,车辆日常管理和调度、驾驶员招聘及运输
4、工作安排均由车辆实际所有人刘杨自行负责。(二)事故相关概况1.蔚蓝公司管理架构: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马广华,其在公司股份占比为 100%,负责公司业务商谈、事项决策及统筹公司管理。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赵海平,系马广华所聘请,其未在公司占有股份,日常工作主要是向马广华请示及汇报公司事项、参加行业主管部门会议、代表公司签订业务合同及驾驶员劳动合同等工作。公司安全总监为刘胜利,负责公司全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车辆安全隐患排查、驾驶员驾车违规行为处罚等。公司车队长为邹大财,负责公司车辆档案资料管理、申请车辆路线通行证、协助安全总监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等。2.蔚蓝公司名下有 150 辆电动重型自卸货车和 30 辆燃油重
5、型自卸货车,合计 180 辆,其中约有 160 辆已卖给个人。该公司将车牌为粤 B75631D 号重型自卸货车(肇事车辆)于 2019 年 11 月 23 日卖给刘杨,蔚蓝公司与刘杨签有车辆买卖协议书,车辆出售价格为 58 万元(已支付13 万元,剩余 45 万元分 24 期付清,每期支付 1.875 万元),买卖双方约定粤 B75631D 号重型自卸货车挂靠在蔚蓝公司名下,并以蔚蓝公司名义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蔚蓝公司将约 160 辆车卖出后,公司仅负责车辆行驶监控、隐患排查以及新入职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车辆的日常保养维修、运营业务承揽、驾驶员招聘和工资支付、车辆调度均由购买车辆的实际所有人
6、负责;并与车辆购买人约定车辆月供前两年免收挂靠管理费,两年后蔚蓝公司按照市场价收取挂靠管理费用。马广华实际控制的 5 家公司共有约 470 辆重型自卸货车,均采取上述车辆卖出后挂靠模式经营。(三)涉事车辆相关概况及司法鉴定情况1.粤 B75631D 号重型自卸货车(以下简称肇事货车),车辆所有人:蔚蓝公司,车辆实际所有人为刘杨,品牌:比亚迪,发动机号码:11900*,车辆识别代号:LA95CH098K1LC*,发证日期:2020 年 6 月 17 日,注册日期:2020 年 6 月 23 日,检验有效期至 2021 年 6 月,登记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黄埔社区洪田上南东路联合采石场宿舍二 108,使用性质:货运,车辆尺寸:9610*2550*3110mm。该车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证编号:44030002*,发证日期为2019 年 9 月 2 日,年审有效期为:2022 年 1 月 31 日,最近一次综合检测时间为:2020 年 5 月 27 日,检测机构为:粤顺意车辆检测(深圳)有限公司,评定评语:技术等级评定 2 级车。车辆已购买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