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信用修复工作规范DB14T3144-2024讲解了市场监管部门在信用修复工作中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修复条件、受理流程、修复流程、撤销修复决定以及档案管理等方面的内容。该标准详细规定了信用修复的基本原则和具体操作步骤,包括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条件和流程。此外,文件还提供了多个附录,如信用修复协助函、信用修复申请书、守信承诺书、信用修复流程图、信用修复时限表、准予信用修复决定书、不予信用修复决定书和撤销信用修复决定书等,以确保信用修复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市场监管信用修复工作规范DB14T3144-2024适用于市场监管部门的信用修复工作,包括各级市场监管局及其分支机构。药品监管部门和知识产权监管部门在处理信用修复工作时也可参照执行。该标准旨在指导相关机构和人员在信用修复过程中遵循统一的标准和程序,确保信用修复工作的公正、高效和透明,提升市场主体的信用水平和社会信任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