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实施细则(2022年版)讲解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建筑施工本质安全水平,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工作而组织修订的细则。细则自2022年3月15日起执行,原2017年版的细则同时废止。细则规定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定义和评价范围,明确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包括建筑施工项目和建筑施工企业的评价。细则还强调了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实施项目
2、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细则详细规定了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机构的组成、自评工作的开展频率和提交方式,以及建设、监理单位的监督检查职责。此外,细则还明确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季度检查要求,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有效实施。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实施细则(2022年版)适用于福建省境内的所有从事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和专业承包企业。该细则特别适用于各级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等相关部门,以及各建筑施工项目的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细则的实施有助于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工作,提升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