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宜丰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527”中毒事故调查报告2019 年 5 月 27 日上午 9 点 45 分左右,宜丰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工作人员在对地下水收集池进行应急处置过程中发生硫化氢气体中毒,造成 2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 170 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5 月 27 日,经县政府同意,成立了宜丰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527”事故调查组(由县政府办、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县总工会、县应急管理局有关人员组成),全面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
2、。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测鉴定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以及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建议。经事故调查组全体成员集体讨论,形成事故调查报告。一、基本情况(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1.宜丰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以下简称垃圾处理场):宜丰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隶属于宜丰县城市管理局,位于宜丰县新昌镇良头村,其职能为“将运进垃圾处理场的县城区、乡镇及工业园区生活垃圾进行计量、推平、压实、消杀除臭、覆盖、沼气导排,并对垃圾渗滤液实施达标处理,同时做好库区防护、环境监测、化验等工作”。垃圾处理场于 201
3、1 年 8 月经省发改委批复立项,并于 2015 年 2 月开工建设,2016 年 6 月竣工并投入试运行,项目总投资约 6500 万元,占地 280 亩,总库容约 140 万立方米垃圾,生活垃圾处理量 180t/d,垃圾渗滤液 200t/d,现有员工 11 人(正式员工 5 人)。宜丰县环境卫生管理所副所长徐立新兼任垃圾处理场场长,熊卫东任垃圾处理场副场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2.宜丰县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县城管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6082976976961X2,法定代表人:王辉。(二)事故作业场所及条件地下水收集池位于垃圾处理场场区中部偏西,该收集池由混凝土浇
4、筑而成,长方体结构,长 5 米、宽 5 米、深 9米,周围设置有 1.2 米高不锈钢防护栏,池内设有可上下扶梯,事发时池水为深褐色、恶臭,现场显眼部位未设置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告知牌。2019 年 5 月份以来,由于宜丰县区域内持续降雨,5月 24 日,垃圾处理场汇报垃圾渗滤液调节池液位受地下水影响不正常偏高,为此县城管局启动应急预案,县城管局副局长李云峰、县城管局重点办主任徐亮、垃圾处理场场长徐立新、垃圾处理场副场长熊卫东现场商议应急处置方案并报县城管局局长王辉同意:调度人员对调节池液位偏高情况进行处理,先抽出收集池中的污水再做后续处置。5月 25 日起,按照先前商议的应急处置方案,徐立新安排人
5、员利用水泵将地下水收集池中的污水抽出以便后续处置。二、事故发生经过和善后处理等情况(一)事故发生和救援情况2019 年 5 月 27 日上午 8 点左右,垃圾处理场场长徐立新安排员工启动水泵继续抽排地下水收集池中的污水,准备对地下水收集池进行应急处置;8 点 45 分左右垃圾处理场员工罗乐民通过扶梯下到池内分拣缠绕的电缆和水管,在下面呆了约 2 分钟,解开了缠绕的电缆和水管后上岸;9点 24 分垃圾处理场副场长熊卫东打电话给旁边工地上做事的刘敬明,要刘敬明叫个小工到垃圾处理场帮忙,刘敬明说:“人手不足忙不过来,派不出人。”此时陈卫忠刚好推着小车从刘敬明旁边经过,听到了刘敬明的通话内容,就说:“
6、难道是我们昨天去粉刷的池子没弄好,还会渗漏吗?”随后陈卫忠就离开工地径直走向垃圾处理场;9 点29 分陈卫忠来到垃圾处理场地下水收集池旁边(此时调节池管道已露出,池内水位 20-30CM 左右),呆了 5 分钟左右发现没带撬棍就又返回工地;9 点 45 分陈卫忠拿了撬棍返回地下水收集池旁,穿好雨裤后通过扶梯下到地下水收集池察看,旁边的垃圾处理场员工拿了电缆过来提醒他在腰上绑好电缆做保护措施,陈卫忠说不用就直接下去了,大概 1 分钟后陈卫忠往上爬了两步,对上面人说:“味道太重了,吃不消。”然后就向后倒了下去,上面的人以为是水泵漏电,就赶紧关掉了水泵开关;罗选锋发现事故情况后立即下到收集池,同时熊卫东扯了一根电缆伸下去让他绑在身上(当时罗乐民劝阻罗选锋不要下去,罗选锋没有听劝阻依然下去救人),下到收集池底后,罗选锋将陈卫忠扯到身边,解下自己身上的电缆并试图绑到陈卫忠身上,低头弯腰绑的过程中也软倒在池内。看到罗选锋也倒下后,徐立新要求所有人都不能再进入池中,并让职工拨打 119 消防救援、120 急救电话,同时打电话向城管局局长王辉报告事故情况,现场人员用电线和钢筋制作挂钩想把人从池中扯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