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河县“720”山东鼎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一般中毒事故调查报告2019 年 7 月 20 日 10 时 45 分左右,山东鼎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商河县北纬 37温泉国际(以下简称北纬 37)内新湖街与春风路交叉口,从事清理污水检查井(以下简称污水井)作业时,发生一起沼气中毒伤害事故。事故造成 2 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约 50 万元。事故发生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 493 号令)的规定,县政府成立了由县应急局、县总工会、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和相关专家等组成的商河县“720”山东鼎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一般中毒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县人民检
2、察院、县纪委监察委参加,对事故情况展开调查。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调取证据、询问相关人员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经过、事故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针对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单位概况(一)山东鼎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山东鼎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5 年 8 月 14 日,注册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旅游路 21477 号杰正领寓广场杰正中心 5 层 502 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23534
3、85170Y,法定代表人:向志凌,注册资金:伍佰万元整,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房屋修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业务。该公司系山东鼎韵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分公司,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黄伟(自 2018 年 12 月 18 日起)担任山东鼎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二)雇佣民工情况唐殿华(辽宁省昌图县傅家镇远大村人)、卢永茂(山东省商河县孙集镇卢家河沟村人)、尹祝山(山东省商河县孙集镇张家庙村人)3 人系社会灵活就业人员,与山东鼎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出工时日工资计薪人民币 150 元/天。二、事故现场勘验情况事故地点为商河县商中路以东,北纬 37五号路以南,新湖街与春
4、风路交叉口的绿化带内。此段地下污水管道呈南北走向,设计污水流向由南向北,地上留有南北两处污水井口,井口直径 70 厘米,配有井盖,平时处于封闭状态,两污水井口相距 35 米。北侧污水井距离路边 9.5 米,井内污水面距地表 1.7 米,污水深 1.5 米,污水面上方 20 厘米处西侧井壁上嵌有钢筋扶梯。详见附件 2商河县“7.20”山东鼎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一般中毒事故现场示意图。该排污工程系在建工程,未向行业主管部门办理移交手续。三、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应急处置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2019 年 7 月 18 日,山东鼎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黄伟安排公司工程主管杨炳亮清理疏通污水管道。杨炳亮
5、通过熟人关系找到唐殿华,唐殿华又从劳务市场上雇用了卢永茂和尹祝山。20 日上午,唐殿华带领卢永茂和尹祝山在未佩戴任何劳动防护用品的情况下,对南侧污水井进行清理工作。10:30 分左右三人清理完南侧污水井后,发现井内有污水从北面的管道倒流过来。为查明原因,唐殿华又带领卢永茂和尹祝山查看北侧污水井情况,尹祝山仍然在未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情况下进入污水井内,测量完污水深度后准备返回地面时身体不适晕倒在污水中。在污水井口的卢永茂见状后大声呼救,唐殿华听到呼救后迅速下到污水井底进行施救,几次试图将尹祝山的手放到西侧井壁扶梯上,均未成功,唐殿华逐渐失去意识晕倒在污水井内。正路过事故现场的王思吉(商河县贾庄镇
6、后垤道村人)闻讯后赶到污水井旁边,不顾自身安危立即下到污水井内进行救援,先与卢永茂和闻讯赶来的其他人员将尹祝山救出,再试图施救唐殿华时因吸入大量沼气栽倒在井内污水中。(二)事故救援情况10 时 54 分左右接到报警的消防救援人员赶到现场,将污水井内的唐殿华和王思吉依次救出,11 时 06 分 120 救护车赶到现场将三人紧急送往商河县人民医院抢救。王思吉经抢救无效死亡,唐殿华和尹祝山被紧急转移到济南市中心医院进行抢救后,脱离生命危险,现身体正在恢复中。事故发生后,县应急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立即赶到事故现场,调查了解事故情况,积极协调处理善后事宜。王思吉同志在紧急关头不顾个人安危,奋不顾身抢救他人的行为在群众中反响强烈。为弘扬正气、激励先进,经县见义勇为评定办公室评审,2019 年 8 月 6日县政法委授予王思吉同志“商河县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三)事故造成人员受伤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职务伤害程度籍贯唐殿华男46民工重伤辽宁省昌图县傅家镇远大村人尹祝山男40民工重伤山东省商河县孙集镇张家庙村人(四)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共造成民工受伤医疗费用、人员歇工工资及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