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社会化服务 畜禽优良品种推广服务规范讲解了畜禽新品种及地方品种的推广服务规范,包括推广内容、推广服务组织、推广服务对象、推广原则、推广流程和推广品种等方面的内容。该文件规定了畜禽新品种及地方品种的推广内容,包括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中的品种,并强调在推广畜禽优良品种时,应配套推广良种繁育、新材料、新设施、养殖新技术、疫病防治、环境控制等技术。推广服务组织分为公益服务型和以营利为目的的社会组织两类,前者包括各级畜牧技术推广机构、科研部门等,后者包括养殖专业合作社、涉牧企业等。推广服务对象为从事畜禽养殖业的单位和个人。推广原则明确禁止以其他畜禽品种冒充所销售的畜禽新品种、以低代别种畜禽冒充高代别种畜禽等行为。推广流程包括试验引进、示范和推广三个阶段,确保新品种的适应性和生产性能。推广品种涵盖了生猪、肉牛、乳用牛、肉羊、肉鸡、蛋鸡、鸭和鹅等多个畜禽种类的具体品种。农业社会化服务 畜禽优良品种推广服务规范适用于畜禽新品种及地方品种的推广服务,包括各级畜牧技术推广机构、科研部门、其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个人,以及以营利为目的的养殖专业合作社、涉牧企业、规模养殖场及从事畜禽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该文件为这些机构和个人提供了详细的指导,确保在推广畜禽优良品种过程中遵循科学、规范的原则,提高畜禽养殖业的整体水平和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