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讲解了淀粉工业建设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方面的具体要求。标准明确了淀粉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定义及其排放管理要求,强调了间接排放情形下企业与公共污水处理系统之间的法律合同约束力。此外,标准详细规定了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方法和监测要求,包括污染物浓度测定方法、企业自行监测义务以及监测数据的公开和共享机制。标准还新增了污水排放口规范化要求,包括排放口和采样点的设置、标志牌的设置等内容。最后,标准对实施与监督进行了详细说明,要求重点排污单位在厂区门口等位置设置显示屏,实时公布水污染物排放数据和其他环境信息,并规定了排污许可证变更的相关要求。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适用于淀粉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同时,该标准也适用于淀粉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涉及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玉米淀粉、马铃薯淀粉、木薯淀粉等各类淀粉生产加工企业,以及为这些企业提供污水处理服务的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相关监管部门如生态环境部门、环保监测机构等也可参考该标准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