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富春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126”一般淹溺事故调查报告讲述了2018年12月6日13时17分左右,江苏富春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中和池房发生的一起淹溺事故,导致1名员工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168.8万元。事故调查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于2018年12月7日成立,成员包括公安局、安监局、监察委、总工会及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调查组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调查取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事故性质和责任,并提出对相关人员和单位的处理建议以及防范措施。报告详细描述了事故涉及单位和人员的基本情况,包括公司的组织结构、安全管理规定、应急预案演练及安全培训情况。同时,报告还介绍了中和池房的现场布局和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盐酸的特性及取样作业过程。事故调查结果显示,公司在安全管理和培训方面存在不足,未能有效落实主要负责人的事故隐患排查职责。江苏富春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126”一般淹溺事故调查报告适用于环保热电行业的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一线操作人员及相关政府部门。该报告提供了详细的事故调查结果和防范措施,有助于企业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加强员工安全培训,完善应急预案,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同时,政府部门可以参考该报告,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法规的有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