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讲解了浙江省矿山和金属冶炼企业在推行安全承诺制度方面的具体指导意见。该文件强调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要求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及其他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向社会和企业职工公开承诺。文件明确了企业安全生产承诺的形式、内容和周期,规定企业需以安全生产承诺书的形式公开承诺,承诺书应在企业网站和主要场所公示。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应涵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同时,文件还详细说明了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承诺的责任人、形式、内容和周期,要求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一次在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上宣读承诺书。此外,文件还涉及企业日常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承诺,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以安全风险管控日志的形式公开每日风险管控信息。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适用于浙江省内的矿山企业和金属冶炼企业。这些企业应根据文件要求,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透明化和规范化。通过公开承诺,增强企业内部和社会各界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