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讲解了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为加强危险作业安全管理,保护作业人员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避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制定的相关规定。该规定适用于工作区域内的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动土作业、高处作业、起重作业等危险性作业。规定明确了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起重作业、动土作业的具体定义,并详细说明了这些作业的风险管理和审批流程。规定还强调了安全保卫办公室(简称“安保办”)的监督管理职责,以及各部门在危险作业中的具体实施责任,包括作业风险分析、许可证填写、措施落实、现场监护等。此外,规定还要求所有参与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使用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并对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或未按审批规定作业的单位进行处罚。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适用于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内所有涉及危险作业的部门和人员,特别是从事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动土作业、高处作业、起重作业的工作人员。该规定旨在确保这些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减少财产损失。各部门应严格遵守规定中的各项要求,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得到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