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讲解了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主体责任,旨在通过示范企业的亮点工作,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从根本上解决和消除事故隐患。该规定详细介绍了示范单位的69个亮点工作,涵盖安全管理基础建设、工作场所和作业管理等方面。具体内容包括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职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相关方管理、场所和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危险作业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每个亮点工作都遵循真实性、具体性、合规性、通用性、典型性和警示性原则,通过实际案例和具体方法,展示了示范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先进做法。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适用于北京市内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工业企业、建筑企业、交通运输企业、商业企业和服务型企业。这些单位可以通过学习和借鉴书中示范企业的亮点工作,提升自身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同时,该规定也适用于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作为指导和监督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