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城市建设评价规范DB3704T0052-2024讲解了公园城市建设评价体系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评价内容和指标设定、评价方法,以及部分指标释义及计算方法。该文件详细规定了评价体系的八大要素,即综合管理、生态环境、人居环境、生活服务、安全韧性、特色风貌、绿色发展、社会治理,并明确了基础项和引导项两类评价指标。文件还介绍了多种评价方法,如资料核查、实地踏勘、专家评价和第三方评价。具体评价内容涵盖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机构、科研能力、维护资金、绿地系统规划、绿线管理、制度建设、信息技术应用、满意度调查等方面。此外,文件还提供了详细的等级评价标准,分为初现级、基本建成级和全面建成级三个阶段,并附有评价要求、内容、范围、程序和时效的具体说明。公园城市建设评价规范DB3704T0052-2024适用于枣庄市行政区域内公园城市建设的评价工作,包括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城市管理部门、规划部门、建设部门等相关机构和人员。该规范为公园城市的建设和评估提供了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有助于提升城市的生态、生活和生产空间质量,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目标。